在北京市大興區舊宮南中軸路明悅灣樓盤的工地上,高懸著“住總”標志的擎天吊機已經停止了工作。施工工地位處南五環德茂橋西側,橫貫南北,被圍墻圍起,其中一扇鐵門緊閉著。
北京市住建委近期通報稱,大興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對保障房項目的督查中發現,明悅灣經濟適用住房項目B、C區8棟住宅工程被檢出混凝土試塊強度不達標。這是繼去年8月的海淀區西三旗瑞旗家園和去年10月的廣渠門外南街危改小區廣渠家園,又一處在北京出現質量問題的保障房項目。
明悅灣售樓小姐稱現已全部停止預售,何時恢復銷售不得而知。
據了解,明悅灣經濟適用房平均售價約為4300元/平方米,而其商品房均價在每平方米14000元以上。
誰來負責“混凝土”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由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日月房地產”)投資建設,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住二公司”)總承包。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
日月房地產內部人士稱,由于公司優勢不在工程的現場施工,于是出資讓住總屬下公司作為工程的總承包商。之所以選擇住總,是因為看中其國有背景及實力,以保證相對良好的施工質量。
至于此次檢測所指“混凝土試塊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住總集團有關人士表示,官方尚未有定論是何種原因導致混凝土試塊強度不達標,現在一切都處于猜測階段,整改方案出來后將嚴格依照方案進行整修。
日月房地產內部人士認為若干因素皆可能對檢測結果有影響,如混凝土原材料質量、混凝土的配比、施工工藝及后期的保養等,但確切原因還需等待官方通報。
日月房地產及住總集團均認可“混凝土供應商由開發商、總承包商、監理方三方按照條款共同指定”的說法。
而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一名建筑工程師分析說,相對于施工工藝和后期保養,混凝土原材料的質量和配比對混凝土試塊的強度影響更為主要,而通常能左右這兩方面的是承包商。
去年北京的首個限價房項目——西三旗瑞旗家園,被指陽臺墻體酥脆,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施工方也是住總下屬子公司——北京住總第六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對此,住總集團表示只是“巧合”,“兩家不是同一個子公司,這是概率事件,兩件事并無必然聯系”。
利潤微薄導致低質
為保障“居者有其所”的經濟適用房項目被作為政府的一項“民心工程”推進,近年來卻頻頻爆出質量問題,北京、深圳、杭州、武漢等地皆有經濟適用房質量事故見諸報端。
中國社科院城市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楊重光認為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把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土地出讓金劃撥出來支持“民心工程”,對政府來說是“只賠不賺”;而如果政府將土地出讓,用來開發建造商品房,收益將十分可觀,政府“只賺不賠”,巨大反差讓很多地 方政府把建造經濟適用房當成中央的一項指令來完成,積極性不高;更毋論微薄利潤對開發商起到的激勵作用了。有些開發商甚至會為了拓寬利潤空間而不惜偷工減料。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王小映指出:經濟適用房開發商承擔的風險小也是造成房屋質量不高的原因之一。在購買人群相對固定以及“一房難求”的情況下,開發商“不愁(房子)銷售不出”,也就缺乏了建造、推廣以及銷售的動力。
王小映同時指出,某些開發商建造經濟適用房的動機也是值得質疑的。有的開發商建造經濟適用房是為了跟政府搞好公共關系,而有的則是因為政府把捆綁建設經濟適用房作為開發商獲得某塊土地“招拍掛”的條件之一。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俞明軒認為政府在建造經濟適用房項目時,應從土地劃撥、價格管制到施工過程都實行全程監管,向社會公開每一環節進度,接受輿論監督;同時還應選擇有社會責任感的開發商。
浙江大學土地管理系博士楊遴杰建議政府可學習香港的公屋或新加坡的租屋制度,發展租賃型住房,由政府興建房屋并擁有產權,以廉價租金出租給低收入人群,在內部循環,有利于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