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委公布了不符合備案條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單,包括海淀區房地產交易所和朝陽房地產交易中心在內的1357家房產中介被責令限期改正。這些機構將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并開始整改。
2009年,市住建委為加強中介行業管理,根據原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四款:“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須有規定數量的房地產經紀人”、第八條“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和的通知》第四條第二款“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是進入房地產經紀活動關鍵崗位和發起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必備條件”的規定,結合本市情況,制定并發布了《關于加強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市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至少有1名房地產經紀人,且機構主要負責人具有房地產經紀職業資格注冊證書。2007年7月1日前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在今年7月1日前滿足上述條件。
據市住建委統計,目前我市符合備案條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共1518家,其中鏈家、我愛我家、中原、安信瑞德(21世紀)、中大恒基、鑫尊、麥田等規模較大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均符合備案條件。
8月30日,市住建委宣布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公示期滿后,仍未改正的經紀機構將被注銷備案證明。(記者孫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