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10月28日電 題:保障房漸行漸近 低門檻更應嚴監管
房產頻道 陳璞
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日前表示,中國保障房建設的目標是到2020年末,絕大多數城鎮居民可以住有所居,可以住到符合文明健康要求的房子中。保障房的原則是滿足基本住房需求,小戶型、功能全、質量好。(10月27日中新網 )
住房城鄉建設部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底,今年1000萬套全國保障房已開工986萬套,占年度計劃的98%。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2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城鎮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情況時說,剩下的2%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開工。
應該說,這1000萬套保障房的進展總體上還是讓大家比較滿意的。那么,這1000萬套保障房什么時候才能形成供應能力,切實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呢?
一般而言,按開工后在一兩年之內就可以竣工推算,至少應該有50%的保障房在一年內就形成供應能力,剩下的50%可能在兩三年之內。
事實上,北京2009年就開始建公租房,現在有10萬套左右的規模,廣州和上海從2007年也都開始全面發展保障房,所以應該有一部分在近期就可以推到市場上。
此外,可以看到,在保證保障房開工數量的同時,相關政策也在不斷優化。
10月19日,北京市發布了《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北京市保障房首次對非京籍人士開放。
按照規定,非京籍人士來京連續穩定工作滿一定年限,能提供暫住證明、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房即可申請公租房。
公租房的“低門檻”符合其過渡性住房的性質,有助于更好地解決住房保障體系中“夾心層”的住房問題。公租房此次破冰,也體現了首善之都以人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具有重要的意義。
不過,欣喜之余也應看到,保障房的分配和運營管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近期,媒體就紛紛爆料,各地公租房分配審核制度存在較大漏洞,已有多個城市出現不符合條件的住戶入住公租房事件。住建部部長在日前也表示,開著寶馬去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這種現象確實發生過。
筆者認為,保障房是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的重要舉措和民心工程,在當前保障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現實情況下,提高監管力度,完善分配機制,保證符合條件的人群入住保障房,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分配原則,仍是保障房政策實現預期效果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