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由人民網強國論壇和人民日報社會版聯合主辦的“追問·民生”系列策劃之“追問保障房”,上線以來,共征集到上萬條網友提問。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權威專家應邀到強國論壇在線訪談,就各地的保障房政策及建設、申請、分配等環節答疑解惑,網友通過論壇、博客、微博等多種互動平臺積極參與,反響熱烈。現將各方觀點匯總整理,以饗讀者。
【供給】
怎么補上這一課?
——訪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
近十年來我們在住房保障方面“曠課”,現在需要加大力度來補課。我們需要針對不同的收入階層與人生階段制定不同的解決方案,形成保障房、商品房多層次的住房供應模式
問:保障房建設是不是二次房改?實現“居者有其屋”有什么好辦法?
陳國強: 我個人不太認可“二次房改”的提法。保障房建設是一種“補課”,近十年來我們在住房保障方面“曠課”,現在需要加大力度來進行補課,對城鎮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難的家庭給予更多的援助或支持,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
實現“居者有其屋”到底有什么好的出路?換句話說,怎樣做到“住有所居”?
目前來說,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如何構建符合我們國情的住房政策,形成保障房、商品房多層次的住房供應模式,針對不同的收入群體提供多渠道、多層次的選擇。針對不同的收入階層、人生的不同階段可以有不同的居住解決方案。
問:現在很多人登記保障房一年了,卻如石沉大海,保障房的供給和需要為什么會相差這么大?
陳國強: 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申請了以后馬上就有房源,這是一種高度理想的狀態,應該說各國都難以真正做到。
過去我們在保障房建設方面曠課、缺課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有實際需求的家庭得不到滿足,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雙限房等供應有限,導致現在明顯供不應求的局面。無論是北京還是其他城市,都普遍存在需要保障房的家庭數量很龐大,但是供應有限的問題。這個問題隨著最近這些年保障房投入力度的加大,特別是“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的建設規模,逐漸會有所緩解。
有一些城市在推進住房保障方面起步比較早、推進的力度也比較大,在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也先行一步或者已經有比較好的經驗和做法,應該為其他一些地方所借鑒。
【分配】
寶馬住戶咋杜絕?
——訪吉林省住建廳副廳長范強
要杜絕保障房分配過程中的尋租,只有通過嚴格把關。入口做好公示和層層審核;不依賴單個部門,請人大、政協、紀委、社會人士等多方參與監督,各方面“分兵”把關
問:吉林省探索廉租房政府和住戶共有產權,有產權意味著利益很大,那么會不會出現權力尋租?
范強:2008年,保障房建設中,國家和吉林省兩級補助標準不足建設成本的1/5。當時安圖縣提出能不能讓承租戶拿出部分資金,按照所出資金份額和政府共同持有廉租住房產權。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同意下,吉林省開始試驗。
同樣的資金,原來一年夠保障1萬戶,按份共有產權的話,可能會擴大到3萬戶、4萬戶。3年到6年內,保障對象可以按照原來的價格把產權全部買走,應該說群眾的受益非常大。并且我們既有按份共有產權的廉租住房,也有政府完全產權廉租住房,確實沒有支付能力的困難戶可以住政府完全產權的廉租住房。
跟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普遍高房價不太一樣,去年吉林省的商品房價格是每平方米3603元,總體來說房價不高。此外,我省的保障性住房的面積是嚴格控制的,比如廉租住房最大50平方米。在這個情況下,住房面積很小,又不是很值錢,所以開寶馬住廉租房的情況,不敢保證說沒有,但不會太多。
我們相信通過嚴格把關,一定能夠杜絕這類極個別現象的發生。
問:全國范圍來看,有些地方出現了違規分配的跡象,我們怎么確保公平,把保障房分配給最需要的人呢?
范強: 第一個就是入口的制度把關要嚴格。 我們實行“三審兩公示”制度:街道第一次審查,然后在街道和社區公示,再由民政部門與住房保障部門核實。三次審查之后,符合條件的做第二次公示,在政府的網站或者住房保障部門的網站上進行公示。一旦有舉報,經過查實有問題,就馬上讓他退出。
各地都有比較完善的分配制度。首先,分配絕不是一個部門去做的,要請人大、政協、紀委及社會人士,大家來共同參與。多方力量參與分配方案的制定,看合不合理,同時監督我們分配過程是否公平。分配多數都是在大家的監督下進行隨機抽號。我覺得,這項工作的關鍵是大家重視起來,各方面“分兵”把關。
【監管】
如何防止豆腐渣?
——訪上海市房管局局長劉海生
房產商造的商品房如果質量出問題,大家首先想到罵房產商;如果保障房出了問題,人們不會想到某個集團,第一會想到政府
問:上海的保障房究竟誰來建?如果是政府來建,會不會出現腐敗?誰來監督?怎么保證不讓保障房出現豆腐渣工程?
劉海生: 保障房是政府在推動的,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最關心的是腐敗問題。保障房、商品房有一個差價,一旦有利潤,就會有追逐差價獲利的動力,所以就容易有腐敗。上海基本讓國有企業作為建設的主力軍。幾家施工的公司在上海非常出名,有的在全國都比較出名,像建工集團、城建集團、城投公司、地產集團、綠地集團等等。
關于質量問題,通常房產商造的房子如果質量出問題,大家首先想到罵房產商;如果保障房出了問題,人們不會想到某個集團,第一會想到政府。從這點來說,我們非常關注和重視保障房建設。我們最近還采取了措施,聘請了一些專家,代表甲方去查監理公司,是不是按照國家規范在監督施工管理當中的環節。
問:保障房在最后的分配環節也會出現不公平或者不公正,所以我們也特別想知道,上海保障房究竟在保障哪一方面的人群?
劉海生:保障房分配關鍵在公平。所以在申請過程中,包括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有三審兩公示制度。
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進行審核,也得到國家很多部門的支持。要查是不是有證券、是不是有經營,是不是有開寶馬車住在保障房里面的。
上海自己也查每個申請者的家庭狀況,是不是隱瞞在其他地方有房屋的狀況。
通過核查,在申請家庭住的地方進行實名公示。而且在上海的主要的媒體,特別是老百姓關心的報紙上公示,經過核查,效果非常好。
有些人被查到以后就退出申請了。哪怕買到房的,如果核查被發現了,都會讓他退出。
【制度】
立法腳步咋趕上?
——訪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王小廣
政府現在正在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如果沒有專門法律作依據,可能就會有很多隱患。這個法律一定要加快推進、跟上,及時頒布
問:關于保障房建設,目前我國立法狀況如何?未來法律規范的重點在什么地方?
王小廣:中國現在實際上還沒有住房法律,不光是保障性住房的法律。住房是基本的民生,這是一種權利。我們如今在法律上存在立法滯后,這是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特別是政府現在正在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如果沒有法律作依據,可能就會有很多隱患。現在我了解的情況是,相關部門正在著手做這個事情。從住房法律本身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需要兩方面來看,這個法律一定要加快推進、跟上,然后及時頒布。
具體到保障性住房法規的重點,我覺得有這么幾個東西,一是保障房制度中政府、市場、個人所承擔的責任的明確定位;二是政府職責本身的細化,政府的義務、標準,包括怎么規劃、怎么保障權利等等;三是管理,保障房也可以進行市場化的運作,包括住房租賃都可以委托民間機構、私人企業,但是要通過法律的規章來明確。
現在最緊迫的就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當中的規劃問題、分配問題、管理問題、退出問題,包括現在講到的公布信息系統。
問:在租房業發達的國家,健全的法規制度對租房者長期穩定的住房要求給予了保障。為了扭轉國民住房意識,我們是否應該制定租房法?
王小廣:現在的租賃市場有些混亂,有些中介行為不規范。現在強調規范更多的是強調秩序。因為我們以后建的保障性住房大都是為了租賃,要么政府自己直接去經營租賃,要么委托物業管理租賃。政府不鼓勵通過投資賺差價,但是鼓勵有房子的去經營,去租給市場。要充分競爭,然后要規范市場。但是,不大可能制定一個租房法。
【網友提問】
122.78.216:我是河南南陽市的居民,一家四口依然租房居住。我的問題是,我可以向哪個政府部門去申請廉租房?政府能否公開已經成功申請獲得廉租房的申請人相關信息以方便群眾監督,杜絕其中的腐敗行為?
小小小魚777:什么樣條件的人群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國家有沒有統一的準入標準,是不是地方政府可以自己設置標準啊?
關東窮秀才:保障房投入資金能否公示?建筑質量是否合格?全部分配給真正急切需要解決居住需求的弱勢人群了嗎?總之,黨的干部干事情要公開、公正、公平,讓群眾心服口服。
【微博熱議】
@xws6789:對于保障房的質量,中央明確提出要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一旦質量出了問題,不論責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責任。房子成為問題百出的“豆腐渣”工程,對責任人一定要跟蹤追查。
@鄭珂1:我支持“建立保障房質量終身問責制”、“將保障房質量問題納入地方政府考核體系”、“確保保障房建設招投標公開透明”、“出現問題嚴肅追究責任”。
@筆墨淡水:不能只把板子打在開發商身上,讓其補償差價就算了事,更應追究有關部門和干部的失察失職責任,同時反思和彌補監管機制上的漏洞,健全諸如嚴格審核、質量控制、信息公開、問責懲戒等方面機制,確保保障房政策在執行中不跑偏、不走樣。
@丫頭憨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有些人對于物質的追求遠遠大于對精神的堅守,甚至為了物質能夠放任道德的淪喪。保障房建設中暴露出的個人不誠信、騙購現象就是這種情況的力證。保障房建設事關百姓福利、事關政府信譽,杜絕個人騙購現象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