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價錢買的新家具好看,卻不一定好用。記者昨天從市消保委獲悉,目前本市家具的年銷售總額達到70億元,規模日漸龐大,但涉及家具消費的投訴也持續上升,年復合增長率達到12%,每年均在2000起以上。從消費者反映的情況看,家具產品缺乏必要的售后服務已成為焦點問題。
消費者陶先生在今年年初購買了一套全榆木家具,銷售商當時表示:“全實木家具不含纖維板,不會甲醛超標;而且這套家具是手工打造的,非常牢靠,所以不會出現售后問題。”看到新家具結實大方,又沒有發出異味,陶先生就對此表示了認可。誰知入夏以來,陶先生發現家具出現了“變化”:原本家具邊框與面板交接的地方開始錯位,大塊的實木面板出現了裂縫,書架里原本平整的隔板卷曲了起來。當陶先生將這些情況向銷售商反映并想討個說法時,卻被告知:“實木家具含水量高,會熱脹冷縮,這些都是正常現象。要想不變形,應該多開空調,保持恒溫恒濕,現在的結果是使用不當造成的。”面對這一解釋,陶先生只能自認倒霉。
如果陶先生擁有一張《家具使用說明書》,恐怕就能討回公道。市消保委家具辦的專家告訴記者,根據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家具銷售必須帶有《家具使用說明書》,該份說明書至少應包括六方面內容:反映家具真實屬性的名稱;明確家具用途和使用的環境條件,并給出運輸、安裝、使用、保養的方式;對家具所用材料或涂料中實際含有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物質等控制指標的,須予以說明;如因使用不當、可能使家具中有毒有害物質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的,必須寫明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標明家具的具體型號和生產日期;對涉及安全方面的內容給出安全警告。針對陶先生購買的實木類家具,符合標準的說明書都會給出保養建議;如果說明書中沒有特殊提醒,而消費者按以往的方式使用家具卻出現了質量問題,則可基本判定是生產廠家的責任。
可很多消費者并不了解家具說明書的重要性,買家具時主要看家具的款式、材料、顏色、質地、價格等情況,忽視了使用說明書。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企業趁機規避使用說明書。消保部門通過調查還發現,部分中小企業壓根“沒能力”或“不敢”出具使用說明書,因此非常“歡迎”不要說明書的消費者。原來,這些中小型家具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沒有按照規范操作,使用了部分不合格材料,加上企業自我檢測能力匱乏,自己都不清楚生產出的家具的使用壽命、污染物排放等具體指標。
針對以上問題,有關專家提醒消費者,購買家具時務必索要《家具使用說明書》,即使銷售商提供了介紹家具具體情況的宣傳材料,也不能取代說明書的法定地位。同時,相關部門需加大對《家具使用說明書》的推廣和檢查力度,讓消費者購買家具時明白消費、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