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早上9點,3歲半的小東(化名)隔著中新雙語幼兒園的鐵門,探著頭張望同伴。一道緊閉的門,割斷了他和他的小世界的聯系。一周之內,小東被所在的長沙市開福區德匯路中新雙語幼兒園三次拒絕入園,理由是懷疑小東有手足口病。可當醫院出具并無手足口病的檢查單后,園方還是以各種理由將小東擋在門外。小東的媽媽符女士懷疑:“之前我在QQ群里說了幼兒園很多問題,園方故意給孩子‘穿小鞋’。”
兒子三次被拒入園
20日上午8點多,家住開福區左岸春天的符女士帶著兒子小東出門了。“如果這次他們能接受小東,我就安心了。”符女士手里拿著一張省兒童醫院的檢查單,顯示只是咽喉有點發炎,并非幼兒園之前所說的“有皰疹, 疑似手足口病,要觀察7天。”
到了幼兒園,符女士和小東卻被攔在了門口。隨后出現的園長助理姜女士稱“我們建議你轉園”,當問及理由,她回答:“你已經擾亂了園方的正常秩序。”
符女士覺得很氣憤,5天前,園方以“舌頭起泡、有皰疹,疑似手足口病”為由拒絕孩子入園,當天符女士就帶著小東去了兩家診所,診斷結果都是沒有皰疹。符女士和小東拿著檢查單再次跑到幼兒園,還是被拒,園方稱“要省兒童醫院的檢查單”。“可這次拿來省兒童醫院的檢查單,園方看都沒看一眼,直接要我們轉園。”
家長QQ群“惹事端”
“他們說我擾亂秩序,只是借口,實際上是不滿我作為家委會代表提出質疑和意見,報復我的小孩。”符女士說,上半年她被班級推選為家委會代表,并建立了家長QQ群。
除了家長里短,家長們經常在群里討論孩子在幼兒園的事情,比如課本收費不合理,標價298元卻收400元;被芯發霉;伙食不好等問題。
作為家委會代表之一,符女士把家長反映的問題集中提交給了園方,并要求給出合理解釋。二十多天前,園方給多數家長發了一張紙條(符女士沒有收到),大意是要求家長為孩子著想,不要發表不實言論,個別家長的言論已經對幼兒園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響。
記者采訪了幾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長,他們均表示收到了這張紙條。“收到時還是有點擔憂的,畢竟孩子在幼兒園。”一位家長表示,迫于園方的壓力,陸續有家長退出了QQ群。
園方回應:家長行為不當
就符女士反映的問題,園長魏瑪麗告訴記者,符女士所說的教材標價298元,實際收費400元一事,是家長個人的主觀理解,因為該園的收費是由物價局核定后統一收費,其中包括了教材的收費。“如果家長要求,園方會提供詳細的收費項目。”
對于拒絕小東入園一事,魏園長表示,根本不存在。“7月15日,幼兒園是為了孩子的健康著想,建議孩子在家休息幾天。之后,孩子家長曾表示,要帶300個孩子集體轉園,并要做出對幼兒園不利的事情。為了幼兒園的安全,園方才建議家長將孩子轉園,并向轄區派出所備了案。”魏園長強調,家長的行為非常不當,已經擾亂了幼兒園的秩序。
律師說法
園方已違約,要承擔賠償責任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校方與家長之間形成的是一個服務合同關系。即使沒有書面約定,但依據交易習慣、生活常識、傳統道德,校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免責。
李健表示,家長的正當討論,屬于行使合法的監督權、抗辯權的表現,校方無權干涉;反而校方擅自拒絕非攜帶傳染病的學生繼續入園, 則屬于合同違約的表現,家長有權要求學校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同時,該服務合同因為涉及的服務對象是幼兒,因此校方衛生環境惡劣、收費不合理等情況如屬實,還應受到教育、工商部門的監管和懲處。 (賀衛玲 奉永成 丁紅連 李平石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