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方:
消費者涉嫌敲詐式索賠
昨日,雙匯集團的副總經理劉金濤趕到成都,向記者出示了“質量問題投訴筆錄”的復印件。
筆錄顯示:7月28日,譚先生在超市購買4支雙匯Q趣兒火腿腸后,其侄子攀攀食用了一根香辣風味的火腿腸,兩小時后出現嘔吐腹瀉。7月30日,譚先生找到超市,要求雙匯公司賠償6萬元精神損失費。筆錄上面有譚的簽名。
劉金濤說,根據這張簽名筆錄及他們對事件經過的了解,可以證明譚先生有敲詐式勒索的嫌疑。
“我們能夠保證產品在出廠時是合格安全的。”劉金濤同時出示了兩份廠方提供的檢驗報告,這兩種火腿
腸的全部指標顯示合格。
他稱,產品出廠后因為高溫高濕的天氣因素等,也會導致產品發生問題。
對于之前賠付300提價到2000,再到20000元的說法。劉金濤說,7月30日當天,他們依據國家規定,提出了300元的補償方案,譚先生沒有同意。隨后他們得知孩子住院,又增加到了2000元,但這是出于尊重消費者和人道援助的意愿。20000元并非雙匯方提出,供貨商魏先生也只是雙匯的代理商。
劉金濤表示,即使魏先生說自己代表雙匯或受雙匯委托,但雙匯集團沒有人說過賠償兩萬元,不要媒體曝光的事情。
消費者:
簽字只為見雙匯負責人
“他們說必須要上報情況,讓我簽字,并且這6萬元也不是我說的。如果我是敲詐,我為何要報警并通知媒體?”在獲知廠方的說法后,譚先生也作出了回應。
譚先生稱,當時他的確簽了一張雙匯工作人員遞過來的筆錄,此時已有兩名雙匯的工作人員和他談過話了。在溝通時,“對方說,‘你要見哪個級別的人,你簽了筆錄,我好上報情況。’”
因為在7月30日當天,有很多市民圍觀,旁邊的市民和他的朋友就提出了6萬元的賠償標準。
譚先生說:“我自始至終沒有談錢的事情,并且明確表示過,即使對方拿了錢,我也會捐出去。”據他稱,簽字的主要原因是:對方遲遲沒有派出能夠“說得起話”的負責人,為了見到雙匯方面的負責人,他才簽了字。
對于魏先生的身份,譚先生說,“是不是他們集團的我不知道,”但他稱,魏先生在7月30日就曾到場談過補償。8月1日,譚先生和雙匯成都辦事處的人聯系時,對方也委托了魏先生和他協商。華西都市報記者肖翔攝影吳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