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小伙吃進1.5厘米魚鉤,至今仍無法取出
●警方、律師均表示取證難度大,消協、質監局也表示無法強制要求飯店給小伙賠償
到飯店吃飯,飯還沒吃完,肚子卻開始隱隱作痛。被送往醫院檢查,X光檢查竟清晰地拍到一個魚鉤!聽起來是不是覺得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你吞下了魚鉤,卻找不到證據證明魚鉤就來自你點的那盤魚。
市民小周的遭遇得到許多人的同情,但也有飯店經營者認為,不排除小周自己吞下魚鉤惡意敲詐飯店。到底事實真相如何,記者進行了采訪。
24歲的打工仔小周前晚躺在病床上回憶說,前日下午3時左右,他和朋友小蔣一起前往位于廣州市寺右一馬路的老家湘菜館吃飯。兩人坐下后一共點了兩道菜:19元的農家小炒和25元的清蒸鯽魚。“朋友喝了點酒,我沒喝,我主要就吃了那條魚”。將近4時,準備埋單的小周突然感到肚子一陣一陣地疼痛,后來甚至疼得直不起身來。
小伙:
胃部竟有1.5厘米長魚鉤
“剛吃完飯肚子就這么痛,我第一個想到的肯定是菜不干凈。”在與飯店店員進行交涉無果后,小蔣撥打了110報警。達道路派出所民警趕往現場后,對小周和小蔣所吃的食物進行封存取證,小周隨后被120救護車送往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
在廣東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急診科,小周接受了X光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小周的胃部竟赫然有一個清晰的L型魚鉤圖像!為小周進行治療的該院急診科醫生江俊珊介紹說,從X光片估計,小周胃部的魚鉤約有1.5厘米長,“檢查結果暫時沒有發現胃出血和胃穿孔,患者的生命體征暫時平穩”。
第二天早上,小周再次接受X光檢查,X光片顯示魚鉤已經從小周的胃部進入了小腸。
飯店:
老板不聞不問玩起失蹤
“從事情發生到現在,飯店老板沒有派一個人到醫院來了解情況,甚至連電話也沒有打過。”躺在病床上打點滴的小周告訴記者,他一個星期前剛剛從棠下一間制衣廠辭工,這次來找以前的工友小蔣,就是希望找點事情做賺些錢,沒想到卻出了這樣的事。“昨天我們兩個人身上一共就湊了幾百元交給醫院。現在剩下的醫藥費還不知道怎么辦。”
負責處理該案的民警坦承,很難找到證據證明小周吞到肚子里的魚鉤就是來自他在飯店吃的那條魚。他表示,民警做了老板很長時間的思想工作,但老板就是不愿到醫院處理這件事,警方也不能采取強制措施。
消協:
只能進行調解無執法權
昨日上午,記者致電12315廣州市消費者協會熱線咨詢。消協人員表示將與屬地消委會盡快聯系,最遲會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該人員提醒說,消協只能在發生糾紛的雙方之間進行調解,并沒有執法權。
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局:
不能責令飯店賠償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引記者聯系越秀區分局,記者隨后撥通了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投訴電話。當記者詢問對方將如何執法時,管理局人員表示,將會派員檢查飯店廚房衛生、生產環境、原料來源等情況,如果發現存在問題,將責令其整改或立案處理。但他同時表示,他們并不能責令飯店給小周賠償,消費者之間的糾紛還是要找消協。“像這樣吃到魚鉤的確實很少見。”
律師說法:
或需各負一定責任
“雖然確實很難取證,但小周畢竟是吃了飯店提供的魚等食物后出現肚子疼,并發現肚子里有魚鉤的。經一般推理可知,飯店提供的魚和小周肚里的魚鉤具有一定關聯性。”廣東恒運律師事務所律師蔡險峰認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如果小周將飯店告上法庭,很有可能法官會從公平原則的角度考慮,各判雙方承擔一定的責任。
疑問:
不排除惡意敲詐可能
小周的遭遇得到許多人的同情,但也有飯店經營者認為,不能排除小周是自己吞下魚鉤惡意敲詐飯店的可能性。對此,蔡險峰指出,就算飯店老板懷疑這種可能性的存在,在飯店沒有發現確切證據證明小周是故意吞下魚鉤、惡意敲詐飯店的情況下,法律只會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小周進行保護。
他表示,即使小周先行獲得了飯店的賠償,如果飯店隨后能找到證據證明小周是惡意敲詐,那么小周獲得賠償的所為同樣會被視作違法情節,如果之前獲得的賠償金額較大,甚至還會構成犯罪。(饒貞 宋莉萍 邵權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