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
“最怕的就是‘醫鬧’”
【數字】
一項調查顯示,96%的受訪醫生表示其所在醫院發生過“醫鬧”,而且“醫鬧”已經嚴重影響到醫生的職業行為。自我保護越來越成為醫生行醫時的第一原則,而不是“患者利益優先”的古訓。同時,90%的受訪醫生呼吁盡快立法保護自己的行醫權。
“我現在最怕的就是醫患矛盾。”廣西梧州市工人醫院眼科主任麥丹被譽為“精修心靈窗戶的好醫生”,但這位2007年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眼科專家,依然為醫患關系而苦惱。
每天,麥丹從8時開始接待患者,一天要看38~40個號,每位患者的就診時間不短于15分鐘。如此算來,她一天要在門診室里坐上10個小時,這還不包括手術和查房的時間。“15分鐘,有必要嗎?”記者感到不解。而麥丹無奈地說,有些患者也許2、3分鐘就可以看出癥結,但“為了照顧病人感受”,她必須把時間拉長。
但也有醫護人員沒有“照顧到病人感受”,惹來不必要的糾紛。
曾在社區醫院實習的小清就曾親身經歷一場“咳嗽引發的肢體沖突”。在為幼兒預防接種時,一個孩子咳嗽了一聲,護士便表示“咳嗽不能打針”,要求再去檢查。但孩子家長認為這是“沒事找事”。雙方互不相讓,爭吵了起來。最后,護士同意打針,但必須在知情同意書上重新簽字,后果自負。而家長并不理會,只是一味催促護士打針。也許是有怨氣,也許出于緊張,護士打針下手較重,孩子哭了。孩子父親見了,頓時暴怒,沖著護士一通怒吼,認為她借孩子撒氣,還一把扯下護士的口罩,將預防接種卡向她臉上打去……
“其實,平心而論,那位護士是所有護士中最為負責的一個。只有她告知家長該按住孩子的哪些部位以免掙扎,也只有她在針頭扎入后先回抽無血才注入疫苗,以免本該打在肌肉里的疫苗進入血管,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惟一的問題在于她的態度,她總是以命令的口吻對家長說話。”小清感慨地說,每天面對數十甚至上百個患者,也難怪醫護人員心情好不起來。
為應對醫患糾紛,醫院煞費苦心。有的醫院設立了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接待患者投訴,對醫患糾紛進行調查、處理;有的醫院請來民警進駐,維護醫院秩序;有的醫院甚至讓醫護人員戴著鋼盔上班。
“缺乏安全感的醫生和病人使治療活動成為一場‘暗戰’。”一位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保護醫生安全不可能給所有醫生都配備頭盔和鋼板,只能從提升執業水平,完善工作環境上入手,他呼吁社會給予醫護人員更多理解和尊重。
醫患失和誰之過 ?
【觀點】
不管患者對醫生的治療有怎樣的看法或質疑,都應該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與醫生或醫院進行溝通,而不能突破底線,使用暴力手段。否則,不僅自己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會進一步惡化醫患關系。也應看到,在許多醫療糾紛中,患者通常在行政和司法渠道上遇阻,最終選擇了過激行為,顯然,現有醫患糾紛協調機制并未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醫患矛盾本來不應當成為社會焦點,因為醫院和患者之間本來并不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有專家認為,醫患糾紛折射的是醫療體制改革、醫療技術革新、醫院管理制度內控不嚴等深層次問題,只有解決這些問題,才能避免悲劇的再度發生,化解醫患矛盾,建設健康的醫患關系。
全國政協委員馮世良則提出設立醫患糾紛調解中心。他認為,針對當前缺乏行之有效、快捷的解決途徑和處理醫患糾紛的專門立法,應盡快設立獨立于醫患雙方的第三方糾紛調解中心,公平、專業和規范的處理各種醫患糾紛,引導群眾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解決醫療糾紛。
馮世良設想,醫患糾紛調解中心應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和醫、患、保三方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醫學、法律專家組建。醫療糾紛發生后,由調解中心負責調查、評估、協商;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中心申請調解,調解中心負責受理后必須在一定時間內調結。
但更多專家認為,醫療糾紛的處置是一項工程,僅靠設立糾紛調解中心還不夠,需要系統地對醫療糾紛進行立法,公平、公正、公開、快捷的解決和處理醫患糾紛,同時,要嚴格管理打擊醫療系統的各種弊端和潛規則。
“我們如何對待患者,患者就會如何對待我們。”遼寧省糖尿病治療中心院長馮世良表示,改善醫德醫風,引導醫生心懷仁愛善待患者,才能“讓生者得以安寧”。本報記者 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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