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衛生部同時發布《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以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群眾基本用藥費用負擔。根據規定,基本藥物將全部納入政府定價范圍。
藥物目錄三年一調
實施意見指出,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按照防治必須、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的原則,結合中國用藥特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的要求,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中國基本藥物品種劑型和數量,在保持數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管理,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
發改委制定零售價
基本藥物將全部納入政府定價范圍。基本藥物定價,既考慮企業有合理的利潤空間,鼓勵企業生產基本藥物,同時也要切實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并統一配送。國家發改委制定基本藥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在保持生產企業合理盈利的基礎上壓縮不合理營銷費用�;舅幬锪闶壑笇r格原則上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公布,不分具體生產地、企業。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各地要按國家規定落實相關政府補助政策,確立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基本藥物全部報銷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達到一定的使用比例,患者憑處方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藥品保障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