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四川省內江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本報昨日A 12版報道的“四川內江一活人 被送殯儀館冷藏”一事作出通報。通報稱,由兩家醫院出具的兩份時間不同的死亡通知書,其出具的過程與真實性均可確定,但張厚明的死因及醫療機構的搶救行為是否存在問題,尚需做尸檢分析、醫療事故鑒定或者司法鑒定確定。
張厚明家屬昨日對此未發表意見。
同一個人,兩份死亡通知書
昨日,四川內江市政府與張厚明家屬就善后事宜繼續協商,雙方的分歧仍集中于針對張厚明的兩份死亡通知書是否相互矛盾。
內江市衛生局副局長羅仁福表示,9日2時30分,衛生局曾組織衛生執法監督支隊對內江市“120”急診救援中心、內江市中醫院、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接出診及傷者醫療救治情況進行調查,認為兩份死亡的判斷過程及真實性無誤。
第一次宣布張厚明死亡的報告出具于8日16時31分22秒,為內江市中醫院急診救護人員出具。醫護人員檢測張厚明心電圖顯示為等電位線。據此,現場醫護人員診斷為:呼吸心跳停止;腦挫裂傷?腦出血?顱底骨折?(編者注:原始報告寫有這3個問號)并向現場交警宣布張厚明已經死亡。
第二份死亡通知發布于8日20時14分,為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出具。死亡通知書上說,傷者送至第六人民醫院后,醫護人員予以腎上腺素、阿托品、可拉明等救治,但傷者呼吸心跳停止,送達醫院后繼續搶救,20時14分宣布臨床死亡。
需要說明的是,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是當日19時18分在內江市青龍山殯儀館開始對張厚明急救,即張厚民第一次被宣布死亡兩小時47分、在其已經被送到殯儀館并裝入冰棺之后。出診醫生現場檢查發現“傷者呼之不應,測得體溫36.8攝氏度,呼吸18次/分鐘,脈搏74次/分,血壓124/82m m H G”。
內江市衛生局對此表示,內江市中醫院、六醫院兩家醫院120救護車在不同的時間內接診到同一病人,在不同時間宣布患者死亡,“我們也是沒有經歷過”。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內江市衛生局初步的意見為,死者張厚明屬特重型顱腦損傷,張厚明的死因及醫療機構的搶救行為是否存在問題,尚需做尸檢分析、醫療事故鑒定或者司法鑒定確定。
政府表態:成立調查小組 建議做尸檢
盡管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內江市政府還是表現了“高度的重視”。內江市政府副秘書長張濤昨日表示,“1·8”交通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市委、政府副秘書長為組長,宣傳、衛生、公安等部門和相關區政府領導參與的交通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對于張厚明的兩份死亡通知書以及家屬對此的懷疑均表示認同與理解,但是最終的結論需要對死者做尸檢,以確定死亡的原因與時間,進而進行責任的認定與賠償,“屆時,該賠償的賠償,該追究刑責的追究刑責”。
對于張厚明家屬提出的152萬余元的賠償,領導小組表示無法認可,這與“中醫院可以接受的結果差距較大”。同時,建議張厚明家屬提出做尸檢分析,“本市、本省或者外省的鑒定機構都可以。”
另據了解,內江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對事故也在做相關調查。對于8日凌晨發生的“搶奪尸體”事件,一名交警負責人表示,這是警察在依法行政,“按照規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尸體必須存放于有資質的地方進行保存,可以不征得家屬的同意”。其透露,張厚明的尸體目前保存于內江市青龍山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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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急救專家黃紀堅教授說,臨床死亡要同時滿足如下5個條件,由專業的醫生進行確認。這5個條件分別是:意識喪失;瞳孔放大;動脈脈搏消失,比如易觸及的頸總動脈;呼吸停止;心電圖等變線,即用心電監測儀測出來心電圖呈一條橫直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