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一共5戶主戶和他們公司2012年8月簽正式合同,到期時間2013年9月,現在是6月份,不知道什么原因,聽說這個房子房主要重新裝修賣出去,然后惠城偉業公司就派人讓我搬走。來了三次! 第一次來的理由:上門就說你們不能住了,說有人投訴我們擾民。要我們搬(注解:我們根本就沒有擾民。我早上8點就去上班,晚上8點才回來。) 第二次來的理由:說物業公司開間這房有隔斷間,要拆掉。(注解:1、這房子的隔斷間是惠城偉業自己設置,2、我們住進來的時候就有隔斷) 第三次來:直接斷水斷電要我們搬; 我們現在的意愿很低,不求別的,只要他們能退回我們剩下幾個月的房租,我們就可以搬啊,可是他們就是不退。天理何在,要我們搬不退錢,上哪里說理去。找物業。居然物業和他們串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