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崇禮縣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開發的崇城花園小區(回遷戶)位于崇禮縣西廟彎磚混結構共七層。2010年春入住,后發現過梁,樓板,墻體有不同程度的裂縫,引發業主們的心里恐慌,鑒于上述情況在業主們強烈要求下,由崇禮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委托張家口市科技事物司法鑒定中心,2010對該樓進行鑒定,結論為“施工質量缺陷”及維修方案和費用,(詳見科建司鑒2010鑒第044號)報告,這份報告不知何原因,與圖紙不符的,違反國家規定的一字不提,作為司法鑒定竟敢這樣做,真是不可思議,隨著時間變化該樓裂縫更加嚴重,我們都是老百姓,下崗工人想搬也沒處搬,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在恐懼中生活。 迫于壓力在2012年9月我們又請了河北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對該樓進行2次鑒定,得出如下結論: 1基礎埋深與圖紙不符。 2沙槳強度不滿足設計要求。 3鋼筋保護層厚度合格點低于規范要求。 4主要存在:過梁,樓板,混凝土裂縫及墻體裂縫,陽臺欄板與墻體交界處開裂,構造柱振搗不密實存在夾渣露筋現象。 5地下室局部墻體尺寸及構造柱位置與圖紙不符。 6室內高度低于設計要求。 7外裝修層開裂,外造型柱與地基錯位。(詳見冀建G2012---1891)鑒定報告。 以上綜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為建設單位城投公司,在該問題上,嚴重違反了國家建筑法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建筑標準政策,嚴重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給業主帶來必將是災難性的損失,我們曾多次向縣政府反映,都是官官相護,沒有責任人也不做處理,無耐我們只得向上級領導如實在百忙工作中抽一點時間核實,依據國家建筑法相關規定,吊銷執照,罰款,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維持社會穩定嚴懲那些拿著國家工資,包工頭給點貓膩就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和極壞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