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長沙的(女),我和我的朋友彭女士,身份證號4301021957092*****,于2013年6月3號持有組團社為【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港澳4天3夜雙人游貴賓劵參加了港澳游活動。在香港和澳門接待我們的是金濠假期有限公司,5日我們自費參加了【迪士尼公園】一日游,6號到澳門,旅游車號MG59-34,接待我們的導游申女士一上車就強行要我們每人交200人民幣,還推薦一個160元的自費項目,威脅我們說誰不交那200元錢就拿著行李下車走人。沒法我們全車每個人被迫交納200元人民幣。6日晚上我們住在珠海,由我提筆,我們全車人商議寫了一份共同簽名的投訴書要求申莫退還強取我們每個人的200元錢。這張聯名投訴書可以作為我們被澳門導游強取的直接證據。
回到長沙我按照貴賓劵上寫的投訴電話0755-88824619打過無數次電話給該社,并按照該社告訴我的QQ號碼505404023寫了詳細的電子投訴信要求賠償,上傳了有關證據,可是該社忽悠我,直到現在毫無回音。
按照我國的有關法律和在貴賓劵活動細則第8條中明確規定:“本次活動我社保證按照經上服務標準執行,絕無強迫消費,欺騙游客的行為,如有投訴,一經核實,我社負責雙倍賠償”。據此,我們特向該社提出賠償我們兩人各400元共800元人民幣的要求。
我保留了一切有關的證據。可是卻在這個網站上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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