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過房貸的消費者或許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申請貸款時會被要求交納一筆房產評估費。昨日,北京、天津等17個城市的消協聯合發布觀點,炮轟金融信貸機構將房產評估費轉嫁給消費者,建議廢除相關約定條款。
評估是商業銀行義務
部分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審批房貸時,一般會指定評估機構對抵押物評估,以確定貸款的具體數額。這筆評估費原則上由商業銀行承擔。但17城市消協指出,目前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要求貸款人承擔評估費的現象非常普遍,甚至要求只有在交納評估費后,才可繼續申請貸款,實質是利用強勢地位要挾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購房過程中,除支付購房款外,還須支付契稅、印花稅、房屋產權登記費、物業維修基金、擔保費等,如此多的費用支出已讓購房人苦不堪言�!北本┦邢麉f負責人說,部分商業銀行轉嫁房產評估費,這類不合理收費增加了消費者負擔,也妨礙擴大消費。
17家消協組織提出,對抵押物、質物的評估是商業銀行的職責與義務,他們在個人購房信貸中靠掙取利差盈利,抵押物評估費是信貸成本的一部分,理應由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承擔房產評估費。
建議廢除約定條款
2006年,原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與銀行信貸業務相關的房地產抵押估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到“房地產抵押估價原則上由商業銀行委托,但商業銀行與貸款申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估價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對于這個條款,消協建議廢除該條款后半句的“約定”部分。因為在現實中,商業銀行多把約定條款作為通例,消費者往往不得不被迫接受不公平的單方約定。(記者廖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