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一儲戶去銀行存錢時,因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次日,儲戶分7次、每次存入1分錢的方式來“教訓”銀行;而隨后當儲戶要匯款50元時,卻被銀行以收取50元手續費的方式還以“顏色”。最終儲戶以銀行亂收費為由,將其告上法庭。
銀行的楊先生說,事情起因是蔡先生要存10萬元零鈔存款,工作人員拒存,引起爭執。當天他就讓經辦工作人員打電話向蔡先生道歉,并打電話給蔡先生,想退還多收的手續費,但一連好幾次都打不通。楊先生認為,事情鬧到這一地步,雙方都有原因,他們的工作人員服務存在問題,作為儲戶來說,也應該尊重銀行。
目前,蔡先生表示,銀行還沒有道歉的誠意,只是通過中間人說話,如果他們誠意道歉,他可以考慮撤銷控訴。
據悉,銀行為未在本行開立結算戶的個人辦理匯款時,仍按現行標準收取手續費,即5000元以下的匯款按匯款金額1%收取,5000元(含)以上,按每筆50元收取,不得收取電子匯劃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