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房屋出租相比,這一模式對老人而言究竟劃不劃算呢?
粗略地估算,以北京一套價值為200萬元的房子為例,如果出租,目前每月租金收益大概為4000元;如果抵押10年,按照價值的60%則可獲得貸款120萬元,平均每個月可貸1萬元(扣除利息,實際到手不到1萬元)。當然,這本息都是要還的。在此期間,老人可以同時獲得租金收益,因此每月最高可以拿到1.4萬元。
顯然,如果純粹想賺錢,這樣的方式是不合適的,它本質上是一項抵押貸款業務,貸款人要以支付利息為代價。但是如果10年之內經濟負擔較重,并且預期將來有還款能力,這便是個可以考慮的選擇。
比如,55歲的居民,未到領取養老金的年紀,但是孩子正在上大學,開支較大。這樣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抵押房屋,等將來孩子工作了,自己也有養老金了,就有能力償還貸款了。從這個角度來說,這種方式的“以房養老”是一種過渡舉措。
依照中信銀行的設計,只有年滿55歲以上的老人,名下有兩套以上的房產,才符合貸款條件。適用人群比較有限。
水土不服怎克服
記者在北京市東花市街道對5位老人進行了隨機采訪,他們大多對記者所說的以房養老感到陌生。聽了記者的介紹后,有4位老人明確表示,目前的養老金足夠生活,不會考慮把房子抵押出去。
67歲的陳大爺退休前在一家企業任經濟師,他認為,人口老齡化問題是中國未來的大問題,將來完全靠養兒防老不現實。國外的成功模式,我們可以探討和嘗試,但能不能符合國情要看今后的實踐�!安贿^,在目前年輕人買房艱辛的情況下,這樣的觀念恐怕暫時很難獲得認同�!�
事實上,以房養老的模式進入中國已有數年時間,但是卻表現出“水土不服”的癥狀�!坝蟹恳艚o孩子”,這一傳統觀念正是以房養老難以得到推廣的重要因素。中信銀行的模式基本克服了這一問題,不過門檻較高,覆蓋面較窄,未來前景如何,仍有待觀察。
除了觀念問題,以房養老也存在現實操作層面的問題。此前,除了銀行、公積金中心,甚至一些民營養老院等都曾借鑒國外的“倒按揭”模式,均未能走遠。究其原因,金融機構和老人之間在有關具體細節方面較難達成默契,機構的收益難以確定,再加上國內缺乏完善的配套法律政策,因此有關機構開展此項業務積極性不高。
而養老機構的不穩定性,則讓老人心有疑慮:在簽訂房屋抵押協議之后老人可能還健在幾十年,幾十年間該養老院如果發生變故,協議該如何執行?如果服務質量與預期有差距,老人的權益如何保障?
有關銀行業務專家認為,目前在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達11%以上,而公共養老保障體系的覆蓋面只占人口總數的15%,推出養老按揭是對社會養老體系的有效補充。在房產仍然被視為保值增值的資產的當下,以房養老對于相關機構來說仍然有較大吸引力。
但是,眼下的重重困難惟有得到確實破解,以房養老才能真正成為老人們放心的選擇。本報記者 謝衛群 余榮華
北京“十二五”老齡事業規劃鼓勵“以房養老”(鏈接)
10月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提出,北京將鼓勵商業保險企業、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建立公益性中介機構,開展“以房養老”(住房反向抵押貸款)試點業務。
該規劃顯示,2010年,北京全市戶籍人口中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235萬,占戶籍人口的18.7%。預計到2015年,戶籍人口中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320萬,占戶籍人口的23%;65周歲及以上人口將達到212萬,占戶籍人口的15%。
(本報記者 余榮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