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規劃委獲悉,《北京中心城地震及應急避難場所(室外)規劃綱要》已公布。東城、西城、宣武、崇文等4個老城區內,能夠作為避難用地的公園綠地較少,今后將增加規劃。
本市緊急避難場所人均面積應為1.5—2.0平方米,長期(固定)避難場所人均用地面積應為2.0—3.0平方米。從目前情況看,東城、西城、宣武三區均未達到這一標準,實際能利用的避難場所人均面積僅為1平方米多一點。
四個老城區目前仍有很大比例的舊平房、簡易樓房等。一些地區能夠作為避難用地的公園綠地等很少,尤其是在歷史文化保護區,如西四北頭條至八條、前門大柵欄保護區等。此外,一些舊城改造區,平房改建成了樓房,其綠地面積卻增加不多,主要是應該規劃安排的公共綠地在改造時沒有建設。這樣地震等災難發生時,市民就很難找到安全的避難場地。
按照規劃,城四區將增加避難用地,即增加公園綠地的面積。中心城每年要完成20—30處應急避難場所(可接納150萬—200萬人)的確定和配套設施建設,各新城每年要完成3—5處應急避難場所(可接納6萬—10萬人)的確定和配套設施建設。在2008年奧運會前,要完成奧運村、奧林匹克公園、各奧運比賽和練習場館以及奧運官員、運動員賓館等周圍的應急避難場所設置和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此外,規劃建議在四、五環路附近,利用原有倉儲設施,有計劃地選擇和安排2—3處救災性質的專業物流園區,或者綜合性物流園區,要在其中辟出一定的容量用來儲存救災救援物資。
各區、縣、新城等將參照本規劃綱要,編制各自詳細的避難場所規劃,并確定具體避難場所的位置、規模、服務范圍,以及配套建設避難場所所需相關設施等。
■名詞解釋
緊急避難場所用地:發生地震等災害時,受影響建筑物附近面積規模相對小的空地,如小公園綠地、小花園、小廣場等。
長期(固定)避難用地:相對于緊急避難場所用地來說,面積規模較大的市級、區級公園綠地,各類體育場等,還包括城區邊緣地帶的空地、城市綠化隔離地區等。主要用于安排居住區、街道和區級政府等管理范圍內的居民相對較長時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