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訊(記者王照重)日前,記者從山東省煙臺市開發區消費者協會獲悉,因氣壓電腦椅在使用過程中爆炸,致使消費者吳先生受重傷。經消協調解,氣壓電腦椅生產廠家支付10萬元醫療費,并賠償15萬元。
據了解,2007年11月26日,吳先生上網時,坐著的氣壓電腦椅突然爆炸,吳先生受重傷,其家人到煙臺市開發區消協長江路分會投訴。接到投訴后,消協工作人員立刻前往現場,發現爆炸的氣壓電腦椅沒有標識、產品質量合格證及廠名廠址。通過經銷商,消協人員聯系上了生產廠家。經質檢、公安等相關部門技術鑒定,認定爆炸的氣壓電腦椅存在質量問題。隨后,工商機關追回了已銷售出去的7把氣壓電腦椅。
經調解,生產廠家預先支付吳先生10萬元用于治療,并同意在今年年底前,分兩次支付吳先生賠償費15萬元。對于銷售商及廠家的不法經營行為,工商機關已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