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務委日前公布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細則。此份實施細則明確了家電以舊換新政策不可與“家電下鄉”同時享受。同時,市民若與回收企業約定后,后者一般3日內上門回收舊家電。
上海市商務委表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間,上海作為全國試點城市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工作。在上海市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該市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新家電時就可享受家電補貼。但細則明確表示,已享受“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新家電不得重復享受以舊換新補貼,即上海市農業戶口居民可在“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政策中任選一類享受補貼。
據悉納入以舊換新補貼家電產品范圍的是電視機、電冰箱(含冰柜)、洗衣機、空調、電腦這五類產品。補貼資金將按照專項轉移支付有關規定,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實施細則同時明確了該筆資金由中央財政和上海市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上海市財政負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