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葡萄酒正處于銷售的旺季,而且,隨著春節的臨近還會再次產生有一個銷售高潮。但是,市場上還是有不少的企業企圖搭乘葡萄酒的“便車”,采用“傍名牌”的手法來獲取不當利益。傍名牌在中國葡萄酒行業主要表現在“傍名牌產區”、“傍名牌商標”和“傍名牌概念”等。“傍名牌”主要是指:一些企業利用法律不夠完善、不同國家注冊方法不同、監管存在漏洞等因素,通過“搭便車”或者“擦邊球”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混淆本公司與知名公司的名稱或者品牌名,試圖使消費者在作出購買決策時產生誤解,已達到擴大銷路而獲取利潤的目的。傍名牌現象主要表現在:給知名文字商標加上“前綴”或者“后綴”,對知名圖形商標進行套用或者稍將改變,將著名的商標注冊成為自己的公司商號,將他人知名商標在香港或者境外注冊然后在國內生產和銷售,采用與知名商標相似的包裝等。“傍名牌”是一種不正當競爭,它侵害了知名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根據中國釀酒工業協會2006年上半年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葡萄酒企業據不完全統計約400-500家,具有規模以上企業有150多家,有萬噸以上的大酒廠,有幾百噸的葡萄酒莊及幾千噸的具有中等規模的葡萄酒廠。而且葡萄酒產量不大,但生產集中度較高(主要集中在知名葡萄酒企業),如張裕2005年產量達7萬多千升;王朝葡萄酒2005年產量達3.5萬多千升;中糧酒業2005 年產量達7萬多千升;威龍葡萄酒2005年產量達3.4萬多千升。這四家企業的銷量約占全國銷量的1/2左右。
這四家企業在中國葡萄酒市場上的強勢表現,也從一個方面說明市場上不少的葡萄酒企業在市場上的生存處于“亞健康”狀態,那么在超額利潤的驅使下,“傍名牌”就稱為不少企業的“冒險行為”。而且“傍名牌”行為主要發生在那些不具有必要生產條件或者市場影響力較低的中小型葡萄酒企業身上。中國經濟的增長、消費者可支配收入的不斷提高以及消費習慣的改變將會給我們帶來一個更加繁榮的葡萄酒市場,進入葡萄酒行業,尤其是抱著“長期作戰”的心態來看待這一市場,以誠實信用來釀造合格的、屬于自己的葡萄酒產品,才是那些目前“傍名牌”葡萄酒企業的上策,即要求葡萄酒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自己設立“道德底線”,做一名“有良心”的、對行業、市場和消費者負責任的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