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醫改的新方向是高診費、低藥費,力求打破“以藥養醫”的舊體制,但記者近日走訪調查發現,在強制實行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的背景之下,廣州醫藥市場卻在具體操作中變了樣。醫院銷售的藥品貴于藥店依舊是普遍現象,如泰諾(10片裝),廣州市某大醫院藥房售價是12.5元,平價藥店則只售8元,差價達56%。
藥品批零倒掛無奈下架
記者走訪海王星辰、老百姓等部分廣州門店看到,一些進入基本藥物目錄里的藥品依然在按照原價銷售,隨機訪問的一些買藥的市民也表示,醫療費用沒有明顯變化,甚至有市民表示,“原來賣的藥突然就不見了”。對于這種斷貨現象,藥店內部人士解釋,基本藥物目錄里的某些藥品降價幅度實在太大,下架是無奈之舉。
下架之后還會回歸嗎?“要看企業的態度。”該人士表示,如果企業可以提供相應的補償,那么下架藥還有“起死回生”的機會。
據了解,廣譜類抗生素藥物是近期斷貨較為明顯的品種,而化學藥和生物藥的斷貨則主要集中在一些進口或者合資企業生產的品種,此外,中成藥斷貨部分主要在一些名牌廠家。
比方說,國家對阿莫西林分散片(0.25克12片裝)的限價是4.6元,南京先聲東元制藥有限公司的再林、華北制藥集團的利莎林其原零售價和進價都遠高于4.6元;而國家對杞菊地黃丸(60克規格)的限價是5.1元,但同仁堂生產的此規格同類品種市場售價在10元以上。“同仁堂的杞菊地黃丸一般是廠家自己定價的,我們拿來參照,現在要按照限價來賣,會虧本的。”藥店內部人士稱。
一位從事醫藥行業十余年的藥企人士對記者透露,不排除有上述現象的產生,但事實上,藥廠生產出來的藥進入終端市場歷來都存在不少“油水”,一般一種藥品的廣州總代都可以拿到10%的純利潤。
他舉例稱,一般國藥準字的產品,地區經銷商拿到的價格是零售價的2.5折(含稅),而經銷商給藥店的價格大概是零售價的4.5折。此外,他還表示,一種藥品進入零售終端,首先要交入門費,其次是上架費,還有促銷費等費用。
該人士說:“以進入廣州地區門店最多的某連鎖藥店為例,地理位置好、人氣旺的門店稱為一類店,占全市門店數的1/3,二類店和三類店都有1/3的數量,一般一個品種的藥都選擇全鋪,也就是說,全部都進,這樣就需要1萬元;至于上架方面,這要看關系親疏來決定費用多少;還有促銷方面,廠家除了提供促銷的贈品外,還要交錢給藥店,一般交6000元就可以在促銷海報上打上藥品名稱;另外,店長或者促銷員也要給費用,一般是賣出一盒給予5%-10%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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