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內容 2012年4月,我打算換車,參加了北京車展,在車展上英倫品牌工作人員給我介紹了他們各種車型,在我對其車產生興趣后,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告知要交訂金才能享受此次車展的價錢優惠,后再到車行試車再決定是否購買。于是我交了3000元訂金,對方開了收據給我,并標明了:某某人交了金鷹標準版定金3000。當時我并沒有在意到'訂'與'定'的區別。5月,我到該車行試車,發現其提供的車我不滿意,且該公司沒有當時在收據上備注的金鷹標準版車,只有金鷹cross標準版,打客服電話確認,金鷹標準版與金鷹cross標準版是兩款不同車,金鷹標準版現廠家不生產,改車已停止銷售。故我認為該車行違約了,要求退定金,但該車行卻拒絕退還定金,說當時收據寫的是'定'不是'訂',所以不能退。5月份,我提供了證據,到當地工商局投訴,工商局人員進行協調,由于此次投訴對商家沒有任何影響,故對方任然不退還定金。因為工商局只是協調部門,不是執法部門,待雙方無法協調時,工商局開了張終止協調的證明給我們,上門備注了事情事實:“某某人交了轎車定金,但商家無法提供車,某某人要求退定金,但商家拒絕。經協調商家同意退還三分之一定金,但消費者不同意,故終止協調。”工商局告知我可以到法院訴訟。由于錢也不多,但程序又麻煩,故我還沒決定是否到法院起訴。我認為該公司存在僥幸心理,明知錢不多,法律程序繁瑣,消費者可能不會通過法律渠道要錢,便故意不還錢。此公司為英倫品牌公司經銷商“北京奧潤得汽車有限公司”他們的聯系電話:010-51317688廠家客服電話400-886-9888 。我希望能夠通過此部門幫我要回這個定金,將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