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書 中國質量萬里行欄目 投訴人:陳** 男、 漢族、 52歲 住址:四川省江油市***身份證5107211962021**** 電話1399012****;0816-336**** 被投訴人:成都螞蟻王二手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 王*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 電話400-028-0081;028-8151**** 投訴請求: 1,返還投訴人購車款18.8萬元 2,依照合同法和銷法賠償,雙倍返還投訴人購車款18.8萬元 3,承擔投訴人支付的交通費及其他費用、修車費用 事實與事由: 2012年1月2日,投訴人在被投訴人處購得二手車豐田凱美瑞240G一臺,并一次性支付現金18.8萬元。 購車交易前投訴人再三問被投訴人“車是否是事故車”,被投訴人銷售任經理、霍其虎經理二人當場否認該車發生過重大任何事故,表示“此車無重大事故、重大碰撞、無水泡、無火燒......”(有合同為證)。投訴人才放心地購買了該車。 結果該車在投訴人使用中發現諸多問題:1、開空調后出現潮濕泥土味;2、在河北秦皇島12月份開始,早上就無法松開手閘,油箱蓋無法打開,尾箱蓋無法打開;3、發動機突然劇烈抖動等異狀。有維修履歷為證。 被投訴人為了打消投訴人購買該車顧慮,一直隱瞞該車為水泡車的事實2年之久,直到被投訴人在2013年12月12日秦皇島豐田金時4S店保養期間才發現被投訴人隱瞞了該車為水淹車的事實,有該車水淹維修履歷表顯示在2011年7月7日水泡送修。 被投訴人得知水淹車就像棵定時炸彈一樣,隨時有可能出現爆炸車毀人亡或自燃重大的事故。于是投訴人回到四川后,在2014年2月20日找到被投訴人公司的朱經理、任經理、王經理協商終止合同、賠償損失,無果。而且被投訴人王經理說“我在本地經營這莫大的規模,從來沒怕過誰鬧,你就是去法院和315那里去告都沒用......”。 被投訴人作為實力雄厚的專業二手車公司,卻將致命的事故車賣給消費者,被投訴人違背國家法律,虛假承諾誘導投訴人的屬欺詐行為,給投訴人造成重大的損失。故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支持投訴人的合法請求,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消費者的權益。不勝感激! 圖片資料已發送到欄目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