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是2011年購入的,跑了5萬多公里。保養全部都在太原富豪沃爾沃4S店,2012年初出現冷車啟動發動機異響,多次找4s店處理,給出解釋是沒問題繼續跑,2013年4月28日朋友要看發動機時,發現電磁閥滲油。之后咨詢4S店,說再觀察觀察,一點滲油沒多大問題。直到2013年12月時,發動機啟動異響加重,自行檢查時,發現電磁閥滲油嚴重。2014年3月車子在4S店檢查,給出的處理辦法是清洗發動機再觀察,如果滲油車主自費更換相關配件。我投訴,原因是車一直在該店保養,為什么4s店在保養時不提醒車主,某個部件存在問題或隱患,出現問題了卻又以過質保期為由,讓車主自費承擔修理費用。此外,發動機轉向助力油進油機構出現滲油,4S也未做提醒。那么,車主在4S店花著高昂的費用保養是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