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君威的2.4L的發動機在正常行駛過程中熄火造成制動失靈。方向盤助力系統消失而導致車輛偏離道路。當時我報了別克的緊急救援服務。別克派出最近的4S店把車拖回時我說明了原因。他們更換了發動機的進排氣電磁閥后發動機可以正常使用了。因為事發地點在湖北省的荊州市,而我急于回昆明。并沒有在意是否有其他的問題。車輛從表面看只是外觀有點損傷,并沒有影響到車輛的使用。回昆明后因為工作一直比較忙。而且考慮到4S店春節過后人很多。所以我在3月11日才將車開到4S店并說明了當時的情況。4S店的工作人員也認為只需要補一下漆換下護邊就好了。但沒想到的是我離開后到晚上給我來電話說我的發動機護架有點變形了。建議我跟換。需要收費3000元左右。并說我當時沒報保險。要求我自己負責。后經過交涉。他們幫我報了保險。我承擔30%。沒辦法;我同意了。但是更加沒想到的是,幾天后又給我來電話說因為更換了發動機護架。車的4輪定位數據做不準。要更換另一個配件。 作為一個4S店的技術應該知道換了發動機護架后4輪定位可能做不準并需要跟換另一個配件。那當時為什么不告知我。在說這一系列的損失都是因為車輛的發動機故障引起的。責任并不在駕駛人員。而是因為車輛本身的質量問題造成的連帶損失。為什么要消費者承擔所有的責任。 通用公司在2013年提供的08年至13年的君威車發動機總成5年10萬公里質保。而我的車才跑了3萬多公里。通用提供的質保就是這樣質保的嗎?不負責由發動機引發的連帶責任嗎。還好我當時已經下了高速公路。車速不快。要是在高速上發生發動機質量問題那還不出大事故。我從3月22號到今天為止打了很多次電話到上海通用別克的客服,到今天為止沒有任何人給我一個任何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