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奔馳A160汽車變速箱故障 | |
投訴目標:奔馳 | 投 訴 人:陳女士 |
投訴時間:2014-05-23 | 投訴地區:四川省 |
2014.4.26保養,5月9號上午出現“變速箱請去服務中心”提示,然后變速箱無法正常工作,停車熄火以后啟動一切正常,時間不長又出現此類提示,5月9號下午去四川華星錦業(奔馳)4S店,檢測為變速箱閥體損壞,不能修,需整體更換,維修費計3.6萬,自己出錢維修。原裝進口的大品牌車輛,行駛3.5萬公里,購買不到3年的時間,變速箱就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利益無法得到保障。 后上網查詢,此款車系出現變速箱閥體故障不在少數,從2012年至今該款車同部位就有多起投訴,該故障屬于電子故障,非人為原因造成,而且,一旦出現問題,解決方案都為更換變速箱閥體,無其他措施。本車公里數如此之低,而且按時保養,這種非人為因素的故障,屬于產品質量問題,要求廠家承擔全部修理費用。當初購買奔馳車就是覺著質量可靠,結果沒想到是這樣。本人已經通過奔馳400電話投訴該情況,結果投訴了等于沒有投訴,至今半個多月過去了,仍沒有實際的解決辦法。我將會繼續投訴,奔馳廠家處理問題的態度讓人無法接受,這類問題既有多個消費者反映,并非單一事件,而且越來越密集,希望廠家主動進行召回檢查,而不是為不承擔相關責任而置消費者生命安全不顧。望早日得到回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