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2年10月份購買沈陽電信公司無線上網卡套餐,套餐為80元包4G流量,包年套餐,預付款960每月扣除80。10月使用量3699.24MB,316小時13分鐘2秒,11月使用量3412.84MB,353小時29分鐘49秒,12月使用量2935.31MB,317小時28分鐘,1月使用量3125.06MB,316小時20分鐘10秒,2月使用量4967.47MB,181小時10分鐘4秒。投訴部分為2月無線網卡使用數據,4967.47MB-4096MB(4G)=871.47MB扣費267.74.(超額0.3元1MB)首先我是一個上網很規律的人,從前幾個月的上網時長可以看出,數據使用比較規律,而且還要說明一點,前幾個月幾乎每天在線,這一點從上網時長可以看出。而二月份,因為回家過年,所有有九天沒有上網,加上二月小月,所以二月份總計上網19天,相當月之前月的三分之二而已,從時長可以看出。而且要說明的是,并未因為二月使用天數少而下載電影之類大流量文件。一個是網速低不實用,二傻仔才會去下載。二月跟之前月使用上沒什么區別。附件會有2月份使用數據。其中2月22日一天的使用量就為1140.8MB,尤其不正常。還有就是即使按超額流量算的話應該口服261.44,而不是267.74.我認為我計算的沒錯誤,所以說我認為電信的數據應該是有問題的。 打電話去電信客服,回復就一句數據沒問題,至于哪來的流量什么的一概不知無法回答。我想知道服務商是他們,數據記載計費,數據庫什么的都是在電信方,難道要我一個電腦使用者去查這些嗎,我不是黑客,難道壟斷行業就會這么服務的嗎?再就是作為預付費協議,超額就懲罰性的扣費合理嗎?80元4G,但超額不到1個G就扣費267元,電信方的運營成本是一樣的,卻收如此高的計費合理嗎??(聯通無線網卡1按0.1云1MB計費,2在超額套餐使用上會自動跳轉高一級套餐,讓顧客損失最低)我是因為搬遷的地方聯通信號不好,不然我不會選擇電信網卡的) 從使用量上看前幾個月我都是使用不足的,少用了算貢獻了我也認了,就這套餐,但超了就按如此高的金額收費,讓一個消費者情何以堪呢! 還要說明一點,我剛開始使用時會有系統通知使用量和剩余流量,這就說明及時沒有超額預警機制,只要電信方會定期發使用消息,那么這種超額使用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這種信息后期就沒有了。從最初發系統信息可以看出,電信是有能力進行這種售后服務的,但是可以用他卻拒絕使用,這完全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我認為超額使用,電信方是負有責任的。我要求一對于我的上網使用下載數據明細進行說明,二退款我相關費用給予一定賠償,3月8日給我打電話服務人員給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