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去年3月底購買聯通A750手機一部,于12年9月21號因攝像頭故障更換主板,更換后看主板的usb有明顯使用的痕跡,因為急用沒有投訴,后手機于12年12月18日再次損害,客戶已主板疑似進水不給予維修(后來在本網站投訴,給予維修,但更換的主板也是一塊舊的主板,usb明顯的使用痕跡),余12年12月29給予修復,現在手機于13年3月23再次出現不開機的故障,維修站以手機超過一年只能給予維修不給予更換新機,表示無語,因為維修占用的1個10天時間也計算在使用時間里面???還有保修證書上面有提到,該手機第一次開機使用會自動向聯想發送一條短信注冊手機的sn,給售后服務時查詢,我手機的第一次啟用在3月27日,因此我懷疑聯想隨意解釋保修條例,不給予客戶應有的售后服務,要求聯想給予更換全新機,并補償相應的誤工和交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