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2月18日在貴州移動網上商城購買摩托羅拉MT917手機一部(該手機當時在網上顯示庫存有400臺左右,因為比其他地方都賣的便宜還送話費無保底消費,銷售很好,那幾天一直排第一,在賣了50臺左右馬上下架,原因不明,從此在銷售網站上面找不到任何關于此手機的消息、鏈接等),1月22號到貨(2011年生產的)到手后手機屏幕閃爍,23號我在網站反映沒有人理我,后我多次打10086告知我在某地方指定維修,1月2號到維修點后師傅看了手機說手機質量問題,在保修范圍內,但是由于移動網上商城沒有在我是三包卡上面蓋章而拒絕維修,我打10086問,叫我在任何一家營業廳蓋章都可以,我跑去蓋章了,后維修點說必須是移動公司的銷售產品章才認賬,天黑了我回家又問,我只能回家重新問在什么蓋章,終于問到地方蓋章,一周后蓋章以后去找維修點,被告知摩托羅拉的維修點已經搬家了,我又去新的維修點維修,雖然維修師傅收下了但是說摩托羅拉配件少,主要修電信手機等理由,維修慢。我說多久我都等。過了2天以后打電話給我說手機屏幕要更換,主板要更換,主板壞了不在保修范圍內,所以不能保修。 我想知道的是1、移動公司售出的產品為什么是質量差的一塌糊涂的產品呢,就算幾年前的手機你要賣也應該把質量檢查好啊? 2、搬家前的維修點說是手機問題,給予保修。搬家后的維修點說可能是人為的不予保修。 3、我收貨第二天就一直反映,現在都過了一個月了沒有處理好,你售出手機的商家是不是應該出面給我解決,如果真的是人為的原因我承擔,如果手機本來就是這樣的問題你是不是代表商家給我賠禮道歉,我花了那么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維修一個原本可以維修但是想方設法阻擋我維修的無良被收購的破產的摩托羅拉公司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