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下午4時許,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河西輕紡城居民向某向轄區新園派出所社區民警反映:其購買的蘋果手機系假貨。當天下午1時許,郵政快遞員送貨至向某時,向某正在忙碌而沒有打開快遞包裹查驗就貨到付款,將898元付給了快遞員。等閑下來打開包裹一看發現明顯系假蘋果手機,向某自行與當初聯系他購買該手機的業務員張紅(電話13121724363及01056802119)聯系后未果才向社區民警反映。社區民警撥打了懷化郵政快遞公司0745-2261953說明此情況,懷化郵政快遞公司說要向省城的郵政快遞總公司11183反映。11183人工受理了此事,詳細登記了相關情況。 經社區民警詳細詢問向某購貨過程得知:向某于2014年3月4日上午(還是中午?) 接到自稱張紅的電話13121724363 ,稱是一家3G網絡推廣中心現在在搞活動,有二款蘋果手機參與活動,一款價格為898元,免費使用二年不用交流量費,另一款是998元,免費使用三年不交流量費。于是向某選擇898元的那款,約定貨到付款,2014年3月7日下午收貨時發生了上述情況。 郵政快遞運單號1038813021303,寄件方:北京商務JSM 聯系電話:01056802119,張紅:13121724363 見投訴郵箱里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