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近日通報2010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專項檢查整治工作情況。檢查中共抽取了90家企業的93批次產品,其中34家企業的34批次產品經復查不合格。
據了解,此次專項檢查整治過程中重點檢查了2010年第二季度經抽樣檢驗嚴重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完成整改的情況,并對其新生產的產品再次抽樣,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查。檢查中共抽取了90家企業的93批次產品,涉及河粉、瀨粉、膨化食品、醬腌菜、餅干、糕點、肉制品、瓶(桶)裝飲用水等產品,其中34家企業的34批次產品經復查不合格。
抽查結果顯示,河粉、瀨粉產品的主要問題是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二氧化硫主要來源于亞硫酸鹽類化合物。按GB 2760-2007《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河粉、米粉等大米制品不得添加亞硫酸鹽類化合物。少數河粉、瀨粉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延長保質期,未按標準實施生產,超范圍添加食品用保險粉、焦亞硫酸鈉等亞硫酸鹽類化合物作為漂白劑和防腐劑,造成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超標。個別產品還檢出微生物含量超標,食品受微生物污染的程度從側面反映了該食品生產時的衛生質量狀況和質量控制水平。
大米產品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碎米總量、小碎米、黃粒米和重金屬鎘超標。碎米總量、小碎米、黃粒米是大米的質量指標,鎘為原料大米中帶入,上述項目不合格反映了部分企業原材料進貨驗收、出廠檢驗把關不嚴或根本不進行出廠檢驗,質量得不到控制,或者故意摻雜,以次充好。
據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專項檢查整治工作中復查不合格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予以公布,并將依法對被公布的生產企業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