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檢驗檢疫局近日重申工作人員收受禮品禮金上繳制度,并對三季度上繳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進行公示。據統計,近3年,該局共有300余人次上繳無法拒收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折合人民幣33萬余元。
由于檢驗檢疫直接面向服務對象多,檢驗檢疫現場工作多,行政審批事項多,這些現象均帶來了一定的廉政隱患。同時,張家港檢驗檢疫局的優質服務使服務對象在心存感激的同時,有的還會“表示表示”。按照規定,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應當場拒收,但有些服務對象通過郵寄、偷偷塞進包里、放到辦公桌上就走等形式送禮,或者有的禮品當場拒收可能會帶來不必要的誤會,影響檢、企之間的感情,給工作帶來不利影響,造成部分禮品難以拒收。
出于保護職工的目的,2006年4月,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出臺《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收受禮品處理辦法》,明確工作人員應拒收而無法拒絕的服務對象單位或個人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以及經組織批準參加工作對象慶典(含聯誼)等活動中舉辦單位統一發放的禮品、紀念品或抽獎獎品,應當在一周內向紀檢監察室報告并登記備案。紀檢監察室每季度通過局域網公示一次禮品上繳情況。禮品上繳情況記入個人廉政檔案。
制度出臺后,得到了干部職工們的響應,每季度公示的做法也不折不扣地堅持下來。該局黨組書記、局長韋鋒說:“實行禮品上繳公示制度,不僅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干部職工,同時也加強了職工之間的互相監督,在全局營造了‘廉榮腐恥’的氛圍。”
侍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