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出臺了《加快三明市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明政文〔2010〕178號),全面加強三明市區服務業發展,著力提升中心城市的輻射能力。
《該意見》中突出強調實施品牌戰略,新增三條獎勵政策。一是擴大獎勵范圍。由原來的生產業企業擴大到服務業企業,積極引導、鼓勵服務企業申報國家級、省級名牌和商標,培育一批服務業名牌企業和名牌產品,按照《三明市扶持優勢品牌若干規定》給予獎勵。二是擴大獎勵項目。對獲得福建老字號的服務業企業獎勵3萬元,對獲得中華老字號的服務業企業獎勵50萬元。三是增加補助項目。鼓勵國際品牌、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中國名牌、省名牌、中華老字號、省老字號服務企業在我市設立商務營運中心、旗艦店、連鎖店等。對新入駐的國家級名牌、商標、老字號服務企業,年納稅50萬以上的,分別由市、區政府按本級財政實得的30%給予補助,補助期限三年,年補助金額最高為50萬元。(福建省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