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漳州市質監局建立《投訴舉報受理管理制度》,并編入該局制度匯編。這是福建省質監系統規范權力運行率先建立的投訴舉報管理制度與受理操作流程。
為避免案源多頭受理,案件登記不規范、不反饋、人情案等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漳州市局在全省質監系統率先建立并試行《投訴舉報受理管理制度》。其制度規范的內容與流程為:一是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轉來本局的書面督辦、轉辦函件,經局長或分管領導(辦公室主任)批示、由“12365”統一登記編號后,交相關承辦科、隊(縣級局)辦理、收集歸檔;填寫《督辦反饋表》反饋“12365”備查。二是投訴、舉報人以電話形式或來本局科室(隊)當面投訴、舉報的,相關科室(隊)或具體機關人員不得私下受理,應積極主動導引其向“12365” 投訴、舉報,由“12365”統一受理、填寫《“12365”投訴舉報接處單》、登記編號。三是監察室實行全程督辦,涉及書面投訴、舉報的,必須有局領導的批示;電話投訴、舉報的,統一撥打“12365”受理,并由“12365”統一登記、編號、反饋、備查。
(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陳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