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市質監局在長期的工作中認識到,單純的處罰并不是最佳的解決方法,處罰是為了讓受處罰的單位和人認識到質量的重要性,如果處罰之后放任自流,這些問題產品就很有可能改頭換面又進入市場,帶來安全隱患。所以在工作中,對于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不是簡單的一罰了事,而是積極跟進,妥善處理好問題產品的下落,將安全隱患消弭于無形。
榆林質檢局在一次調查中得知,有一家中標單位的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有使用劣質產品的問題,把本應中標時標明是江蘇和天津某鋼管廠直徑為426*36高溫高壓的無縫鋼管,換成了包頭某鋼鐵廠的鋼管。在進一步調查中又得知,包頭這家鋼鐵廠沒有熱處理設備,根本不具備生產這個規格范圍的鋼管,而且根據國家標準要求,每支鋼管都應該注明爐號、批號、鋼種、長度、重量,而這家中標單位的鋼管質量證明書上只有水力試驗合格一項,關鍵的超聲波和渦流探傷項目都沒有,生產許可證也沒有,這些產品要是使用在工程上,將留下巨大的安全隱患。
面對檢查,中標單位百般抵賴,企圖蒙混過關,但是在質監人員過硬的業務水平和認真的調查摸底結果以及專業機構的檢測證據面前,終于承認了使用劣質產品的問題,接受了處罰決定。
處罰之后,局領導認為這批價值200多萬的60余噸鋼管,不能任由中標單位處置,萬一要是又用在了工程上,豈不是處罰沒有達到教育的目的?于是又聯系了有能力進行熱處理的單位,按照《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對被查封的鋼管進行了必要的技術處理,這樣既減少了經濟上的損失,也消除了安全隱患,讓被處罰單位受到了質量教育的同時,也感受到了執法部門的人性化。(上官云飛)
上官云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