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國土資源廳獲悉,將對閑置土地進行專項清理處置。對那些圈完地遲遲不蓋房的閑置土地將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甚至被收回。
據新疆統計部門統計,2006年,烏魯木齊市清理出1999年4月以來已批準的閑置用地27宗92公頃,不僅浪費了大量土地資源,還造成土地緊張的假象。
此次對閑置土地的專項治理,對清查出的閑置土地依法可以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對于違法審批而造成土地閑置的,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退。另外,國土資源管理廳今后將實行建設用地使用權“凈地”出讓,即出讓前,就處理好土地的產權、補償安置等經濟法律關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開發,防止土地閑置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