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播出了“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的報道。報道指出,許多無執業醫師執業證書的學生在北大醫院“非法行醫”。該片一經播出,立即引起廣泛關注。
針對央視報道,北大醫院昨天發出了一份措辭嚴厲的回應,認為“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極其嚴重地毀壞了醫院名譽”。
對于媒體報道的北大醫院“非法行醫”事件,衛生部昨晚表示已責成北京市衛生局進行調查。而今日,北京市高院也將二審“北大教授死于北大醫院案”。
官方表態:衛生部責成北京市衛生局進行調查
針對媒體報道的北大醫院醫學生從事臨床診療問題,衛生部昨晚表示已責成北京市衛生局進行認真調查,核清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衛生部要求北大醫院針對臨床教學中出現的問題,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北京大學醫學部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認真調查處理好此次事件。
衛生部指出,衛生部和教育部對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制定了明確的管理要求。兩部門聯合印發的《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參與醫學教育臨床診療活動必須由臨床帶教教師或指導醫師監督、指導,不得獨自為患者提供臨床診療服務。臨床實踐過程中產生的有關診療的文字材料必須經臨床帶教教師或指導醫師審核簽名后才能作為正式醫療文件”。
嚴格意義上說,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而非正式行醫。對這種活動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國刑法對“非法行醫”的具體界定,不包括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
三方回應
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報道”不實
針對《經濟半小時》的報道,北大醫院昨回應稱“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極其嚴重地毀壞了醫院名譽”。該院表示,節目以北大醫院2006年發生的一起正在審理的醫療案件為由,對該院進行暗訪。死者熊卓為系該院心血管內科的研究員,因腰椎滑脫在該院骨科診治,由骨科主任李淳德實施手術,但術后發生肺栓塞并發癥,經搶救無效死亡。肺栓塞乃骨科術后臥床可能發生的并發癥之一,而手術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認。
回應中說,在熊卓為發生肺栓塞后,醫院調集人員搶救,但終因病情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記者并非專家,卻公然使用“治死”作為主標題內容聳人聽聞,有悖職業道德!此外,醫院認為,節目中多次出現 “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詞匯,亦非屬實報道。因為,給熊卓為施行手術的李淳德系該院骨科主任,是醫院注冊醫師,其他相關醫師亦不存在“非法行醫”情況。對于節目中報道的該院急診部門的劉希高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問題,院方表示,劉希高醫師已本科畢業,取得醫學學士學位,根據衛生部辦公廳有關批復:“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醫學院校醫學專業學歷的畢業生在醫療機構內試用,可在上級醫師的指導下從事相應的醫療活動,不屬于非法行醫”。劉希高在急診值班是有上級醫師指導的,不屬于非法行醫。暗訪中違反醫院規定未請示上級醫師而擅開處方乃其個人行為,沒有代表性。
《經濟半小時》:事實無可辯駁
針對北大醫院所發的聲明,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昨日作出以下回復:“我們最關注的并不是個人與醫院之間發生的醫患糾紛,而是試圖站在更多數人的立場上,來了解我們看病的狀況:為我們看病的有多少是學生‘醫師’,有多少是在無照行醫……”欄目組的成員表示,節目最初的線索是由受害者丈夫王建國提供的,當時欄目組比較猶豫,“事情是2006年發生的,我們也擔心這是否只是個例,后來咨詢了北京市律師協會秘書長孫萬軍,他表示‘手里有三個案子都涉及北大醫院’……我們才派記者作了體驗采訪。”
針對北大醫院聲明中提出的問題,《經濟半小時》回復如下:
1.北大醫院聲明:節目中多次出現“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詞匯,亦非屬實報道。本案涉及的住院醫師于崢嶸已取得醫師資格……這在本案的一審判決中已經有了裁定。
《經濟半小時》回應:熊卓為的死亡日期是2006年1月31日,但于崢嶸執業醫生注冊日期是2006年5月25日,這可以從衛生部職業醫生注冊網上查到。在給熊卓為教授診療期間,于崢嶸并不具備行醫資質。
2.北大醫院聲明: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經濟半小時》回應:節目播出時,我們并不知道二審之事。
3.北大醫院聲明:暗訪中違反醫院規定未請示上級醫師而擅自開具處方乃其個人行為,沒有代表性。
《經濟半小時》回應:如果真如北大醫院所說,醫院不知情,學生行醫屬于個人行為,那為什么于崢嶸、段鴻洲、肖建濤、劉希高這些學生開具的處方,能在藥房拿到藥?
4.北大醫院聲明:央視記者通過針孔攝像的方式進行不實報道。
《經濟半小時》回應:事實就擺在那個地方,無可辯駁!
死者丈夫:北大醫院“非法行醫”鐵證如山
媒體報道北大醫院“非法行醫”事件后,北大第一醫院回應指出,有關該院“非法行醫”的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
熊卓為的丈夫、北京大學教授王建國昨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5日下午北京市高院將對案件進行二審。至于醫院“非法行醫”,王建國表示,有三條鐵證如山的證據:1.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已經查證于崢嶸、段鴻洲和肖建濤為違法行醫;2.在衛生部網上可以查證這三人的醫生注冊時間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歷上這三名違法行醫者進行的醫療活動沒有執業醫生簽字。
王建國說,自己這幾年來一直堅持打官司,目的就是“要救人”,希望妻子的慘死,能警醒醫院改善管理制度,能喚醒醫生珍視病人生命的良心和責任感,由此而挽救更多無辜的生命。至于賠償金,只是希望給生命的價值一個公正的評價。
最新進展:
“北大教授死于醫院案”今二審
北大教授熊卓為身亡案,今天下午將在北京市高院二審。據悉,在該案一審法院以北大醫院的醫療行為與熊卓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一審判決北大醫院承擔全部責任,賠償熊卓為家屬共計75萬元后,雙方均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了上訴。
據死者家屬方代理人卓小勤介紹,因死者熊卓為是外籍,所以按當地收入水平,提出了總計500余萬元的賠償要求。但一審法院沒有支持這一訴訟請求,而是按熊教授在北京居住地的收入水平判決了賠償數額,所以死者家屬就此提出上訴。而北大醫院方面的上訴理由則為:本案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認為一審存在程序違法。對此死者家屬方認為,實施手術的三名醫生均無執業資格,僅這一條就可認定北大醫院存在非法行醫。北大醫院的第二點上訴理由是法院認定的事實不清,熊卓為的死亡原因為血栓,但因為沒有進行尸檢,所以并不能認為就是醫院的責任,屬于其自身原因。
記者抽訪:
北醫研究生:學生不充當決策者
一位北京大學醫學部博士研究生告訴記者,無論是否有證,學生都要在大型三甲教學醫院見習,參與醫療過程,但參與醫療過程并不代表充當決策者。這位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在校研究生表示,他目前已在醫院工作三年,參與過數百臺手術,但主刀的只有10臺左右的小手術,且有更高年資的醫師在一旁指導,其他手術都是在旁輔助或觀摩。
“可能有這樣的情況,患者看到醫囑簽字是沒有執業資質的學生,但這不代表醫囑單就由學生獨立所開,學生只是上傳下達,”他表示,“一個高年資醫師可能要負責20個患者,一個個執筆不太現實。”
實習醫生:我們無開處方權限
昨天記者來到佑安醫院,在這個附屬于首都醫科大學的醫院內,不少科室都有實習醫生,但實習醫生們表示,他們沒有獨立為患者診治的權限,也不能開處方,即便在診室接診,處方也必須交由指導醫生簽字。
該院內科的一名實習醫生表示,自己是首都醫科大學的博士生,已在佑安醫院實習兩個月。他們科室的實習同學,都已知道了北大醫院實習醫生引起的這起醫療糾紛,為此科室還專門給他們開過會,強調了實習醫生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