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東風日產軒逸嚴重燒機油不予補償 | |
投訴目標:東風日產 | 投 訴 人:劉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5-26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本人在2014年8月在廣東省茂名市東風日產廣利成4S店購買了日產軒逸轎車,在2015年3月11日(總里程8873公里)三保時發現燒機油,經4S店測試廠家已同意更換發動機。在與經銷商協商關于汽車質量問題所造成本人的經濟損失時,經銷商認為不需要任何賠償。那么我想問:因為車輛的質量問題造成我們消費者在對發動機燒機油狀況做記錄跑流程中,一趟趟的往經銷商處跑,中間所產生的誤工費、差旅費、燃油費、電話費等,難道要我們消費者自己買單么?還有更換發動機后,二次裝配產生的隱患,車輛隱性的貶值,難道是需要我們消費者自行承擔后果么?不到一年的車就要更換發動機實在無法接受。軒逸發動機燒機油是普遍現象,本人懷疑發動機有設計缺陷。對我們車主造成的經濟損失,東風日產應該要有相應的補償,我希望能看到廠方的明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