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上海大眾朗逸新車漏油爆缸 4S店和大眾售后推脫 | |
投訴目標:上海大眾朗逸1.4T | 投 訴 人:趙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8-16 | 投訴地區:河南省 |
新車是2014年8月12日提的上海大眾朗逸2014款1.4T 自舒,行駛里程3800公里多,2015年8月8日上午9點半,本人自駕游。從河南省南陽市獨山站上高速不到一個小時,速度100碼,在正常行駛中突然聽得到聲響,伴隨車子抖動,車速驟降,儀表顯示漏油信號,緊忙轉入緊急車道剎車,熄火、打雙閃....... 事后車一直放在4S店維修人員說雙休日放假,等周一報上海大眾,讓我們車留下,人先回去等通知,10日上午4S店通知要拆檢發動機,發現發動機一缸的缸體被硬物打破,前后均有核桃大的兩個洞。維修人員說活塞套筒有磨損,軌跡變化,與活塞相連的連桿斷裂,具體什么原因不便說,大眾總部會根據照片情況來確定。 12日上午4S店回饋我,稱上海大眾以”這是發動機進水導致損壞,要我來承擔這個維修責任。” 我氣憤至極!我車從未涉水、沒有改裝、在4S修過、事發前三天都在4S店,做了首保咨詢、劃痕補漆、給洗了車,且這段時間及出行當日本地區并沒有下雨,不存在車輛進水一說,好好地車子發動機為什么會進水?車輛在保質期限之內,購車不到一年僅行駛了3800余公里,這分明就是質量問題!上海大眾依據什么就妄下定論?難道僅憑幾張照片嗎?我要求4S店出具“發動機爆缸為進水所致的鑒定書面結論”,但遭到售后人員的回絕。 “你自己掏錢可以找能鑒定發動機的,國內沒幾家,費用肯定高于修理費,反正,我們也說了你的情況,無能為力....” 消費者認為售后不提供第三方鑒定報告,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在鉆消費者維權難,法律訴訟成本高的空子。對消費者漠視,不履行質保的義務、不問不管,侵害消費者利益。 要求上海大眾、南陽長江恒康4S店主動承擔售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