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豪領郡是由陜西省貴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陜西省安康市開發的樓盤,于2008年開盤(當時安康電視臺、安康日報社現場報道)。我于開盤當日購房,合同約定2011年06月30日前交房,然而到了2010年,開發商指使售樓部死纏爛打的讓我們第一批購房的重新簽訂合同(本人保留有初次的購房合同、交款單據的復印件),將交房日期延至2011年12月31日前。然而到了2011年12月,開發商由以不可抗力為由告知業主延期至2012年4月前,并拒絕依據合同賠償。 我們認為,開發商的告知函完全是開發商不遠承擔違約賠付責任,所說理由不具備不可抗力的法定依據,理由如下: 第一、擅自修改設計方案是你公司單方面的意愿,并且在擬修改設計方案時沒有通知業主和征求業主的意見,完全忽視了業主的正當權益。 第二、每年的中考、高考并不是突發事件,是每年都有的,你公司應該事先就要考慮進去,并且這不是法定不可抗力范圍。 第三、對于安康市供電局批文與否,那完全屬于你公司與第三方之間的正常業務往來,這更不足以成為讓我來埋單的理由。 第四、《延期交房告知函》中的理由均在事前沒有告知業主,而是在第二次合同約定時間即將到來(告知函的郵政收寄郵戳顯示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的時候才告知我,目的很明顯,就是不想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