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樓通知書通知2012年4月20日收樓,到現場發現房屋質量存在較多問題,如管道漏水、墻面大面積滲水、窗臺大理石開裂、地面瓷磚破損、空鼓、墻面瓷磚空鼓等等,在整改單交給銷售之后,在本人的強力推動之下,開發商的工程部整改了兩個多月后勉強可以使用,于是本人在2012年6月30日辦理了收樓手續。 因為裝修質量問題與其他業主一起進行了維權活動,電視和報紙及網絡媒體都進行了曝光,也與開發商代表進行了多次談判,沒有得到因為裝修質量問題導致房屋實際交付使用時間延遲2個月的任何賠償。 不僅如此,在收樓使用后還發現有局部滲水問題,還有主衛散發出臭味報管理處維修,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維修負責人說沒有辦法解決,物業也沒人跟進。 這些都是由于房屋及裝修質量差導致的問題,但開發商沒有做出任何賠償,業主的權益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