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3月9日與該中介公司簽訂租房合同,10號搬進租住地。住進去之后,發現房屋里各種設施已經損壞,無法使用。按照合同條款,該中介公司有責任和義務負責維修,我向他們反映了情況后,他們開始是口頭答應維修,但一直沒有采取實際行動!我一直電話催促,但他們還是不修,后來干脆讓我們自己出錢修,否則就搬走,但是搬走的話算我們違約,要交違約金,押金還要扣掉。 附:需要維修的設備清單 廚房熱水器已壞(點不然,漏氣),需維修,否則有危及生命的隱患 衛生間淋浴噴頭已壞,需更換 衛生間馬桶水箱里的水往外冒,需維修 衛生間安裝一個水龍頭,否則洗衣機無法使用 廚房水龍頭老化,出水非常非常小,無法使用,需維修 我能提供合同條款,證明這個中介公司有義務維修房間設施。而且,我是剛搬進來就發現問題的,說明設備在我們搬進來之前就是壞的,他們有責任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