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房屋裝修合同,工程需要三方驗收合格后進行尾款結算,但是裝修公司在裝修過程中私自將廚房中煤氣管固定架拆除,并且未知會業主;2013年1月中旬裝修工程完工驗收,物管方面檢查結果是煤氣管道未固定驗收不合格,需要整改。經過與裝修公司協商,裝修公司同意整改,并且約定整改后立即結算尾款;2013年1月27日,電話詢問裝修公司項目經理得到答復煤氣管已經固定;業主遂去結算尾款,但是尾款結算未達成一致;2天后業主去實地檢查驗收房屋,煤氣管并沒有固定。再與裝修公司協商,對方要求交尾款和整改同時進行。 2、裝修合同于2012年8月中旬簽訂,計劃2個月交付,如果因裝修公司問題導致延期,裝修公司需要向業主賠付裝修總款的千分之二每天;目前除去法定節假日,此工程未驗收合格交付,按照合同應賠付延期違約金,裝修公司拒絕賠付,拒絕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