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我去我的家鄉湖州星匯半島的售樓處預定了一處房產,并說好寫我的名字,以按揭的方式來付款。湖州星匯半島給到我一張流程單,根據流程單我聯系了工行,由于湖州和上海兩地的政策脫節,工行沒法給予協助貸款,我跟銷售在電話里商定改成我女兒的名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完成房產交易。4月10日我去付首付,并簽定合同,合同出來后發現合同條款并沒有按我要求改成我女兒的名字,也沒有按定金合同上所寫的我的名字和按揭的付款方式,合同條款不對,我沒有付款,要改合同,改更同需一家到場,給我造成了很大的時間上的困難,也給我造成了交通費、誤工費、電話費等實際的經濟損失。 其間,和銷售聯系時,我還得知流程單應該是有工行和建行兩家銀行,建行可協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現在的聯系名單有11個電話,卻沒有建行,我是上海的客戶,打的全是長途電話。由于銷售人員的疏忽,沒考慮到我是上海客戶的特殊性,給我造成了很大的困難,我也從其他的業主處了解到,此流程單,已經是過期的,不是目前正在使用的流程單。 希望星匯半島改善服務,除一味的催客戶付錢外,能為客戶提供便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