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4日,我通過鏈家地產的自如服務,租了大興怡興園13-1-401的房子一間。當時簽合同之前,我特意問服務人員,如果中間不住了有沒有違約金,對方承諾,只要住滿3個月,沒有任何違約金。由于簽合同比較著急,所以合同沒有細看就直接簽了。簽完后,只給我留了前3頁,后面的被拿走,說是等我的入職證明開給他們就給我。后來,我的入職證明提供給他們,但是他們也沒有把合同返還。而他們持有的那部分合同里才有關于中途解約要扣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現在他們的工作人員不承認當時對我的承諾。但是我有和他的短信記錄,他暗示自己當時沒說清楚。 其實錢不多,但是他們這樣店大欺客,需要治理才行。我覺得他們就是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