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購買御景華府小區商品房,當時還沒有開始建設,到2012年,發給業主一張通知,通知上說如果能100%交完全部房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戶,會有贈送水泥,沙子,以及13-14年度的采暖費,今天接到電話說,因為我們繳納房款用的是銀行的貸款,所以不予提供任何贈送服務,問及通知上并無說明且當時工作人員也沒有告知此種情況時,得到的回答僅僅是:我不知道當時是誰接待的你,你自己找他去,我們現在就這個規定,你還要不要水泥和沙子,要的話就來交水泥和沙子的錢。而且態度惡劣! 雖然和房價比起來,一點點水泥和沙子以及取暖費的錢是很少很少的,但感覺商家這種極度不負責任以及欺騙顧客的行為讓人心寒,特向315部門投訴,希望能得到你們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