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盛陽光鑫地(遼寧)置業有限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上寫著,2012年11月30日交房,但是直到12月31日才交到鑰匙。違約金至今未付。而且是業主被動交的鑰匙(物業要求在看房之前必須交鑰匙,否則不讓看房),在這前提下先交的鑰匙,在看房,房子質量很不好,臥室玻璃破碎、門鎖不上、墻面嚴重不平行、沒有水電等等問題。根本達不到交房的條件,不理解監理單位怎么驗收的。房屋裝修期間漏雨、裂紋。 2、車庫全款15萬元在2012年12月底一次性付清,直到現在還沒有交鑰匙。2013年9月25日電話通知我們26日去交車庫鑰匙,我們在25日的時候提前去看車庫,里邊墻體剝皮、鋼筋外漏、墻體高低不平,達不到交鑰匙的條件,售樓處解釋讓先交鑰匙在維修。如果不同意就不知道什么時候交鑰匙。 有關單位可以實地詢問該小區的任何業主,調查情況是否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