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于2013年10月6日在正定三才家具城1號廳三江家私購買沙發一套,價值4500元。 同時在三江家私購買了其它的產品,購買當時其它產品都是先付定金,貨到后驗貨合格付清余款。在三江家私購買沙發時,也要求付定金,但并沒有說明沙發制作完成后付清全款才送貨。 訂貨十幾天后沙發完工,商家要求我們付全款才給送貨,由此我們和商家產生了分歧,并商定由商家負擔路費,有我們驗貨后付全款,再送貨。而且承諾在不添加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將貨物送到消費者家中的樓上。結果貨送到樓下后,送貨師傅讓我們自己找人搬到樓上,由此我們又產生了額外的費用,現在對商家進行投訴,要求商家對自己的行為想我們道歉,并賠償望樓上搬運沙發產生的費用。(以上情況我們又通話錄音為證 另外我們對三才家具城1號廳一樓的樓層王經理進行投訴,問題出現后他沒有積極的去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去解決問題,居然說我跟商家通話是在套商家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