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2012年8月收房時候就一大堆問題,當時挺起個大肚子,沒工夫和他們費,把房子簽收了。精裝房的質量,大家曉得,挫就一個字,和他們斡旋了N個來回,好歹是整改的差不多了。因為房子味道非常大,我2013年1月又生了小寶寶,根本不敢讓小朋友入住這樣的房子,所以就一直晾到了2014年。 經過了一年半的晾曬,我們準備2014年元宵節搬到萬科這套“新房”,結果悲劇就這么開始了! 上周我和老公去打掃房子,發現飯廳和走廊連接的墻面起泡了,走廊墻也發霉了。我以為是墻里面的管道漏水造成的,通知了物管。星期五維修部來人查看,結果才發現,整個客廳下方的地面都在冒水(通過強化地板的縫),診斷是客廳地面埋的水管漏水了。馬上把地板全部撬了,打水泥地,最終發現了漏的管子。結論就是水電改造的時候工人在安裝水管時那根管子就有一個洞,他們沒有換管子而是拿了一坨涂料來堵那個洞,試問涂料怎么能堵住一根爛管子上的洞!錯的太離譜!!!當時挖到漏水的部位時水像噴泉一樣一直噴到了天花板,你們可想而知那個洞有好大!!! 家是搬不成了。因為精裝房已經變成了一個工地,欲哭無淚。于是找物管協商賠償。估計他們也是久經沙場,頗有經驗,我們提的要求基本否決完。太搞笑太喜劇!! 本來我們現在住的房子停車費交到20號到期,現在因為不能搬家,又要多交一個月,萬科拒絕支付我們多花銷的停車費。星期五請假一天守著修理的誤工費和交通費,他們也拒絕支付。并且說修理完成后最多再支付一周的租房費,就不管了。 我的神啊!我一再強調我們有小孩我們都是晾了一年多才準備搬家的,他們把客廳泡完了,現在強化地板全部要重新鋪,墻也是重刷,新裝修味道有好大!!!他們覺得一個星期就OK了?!!!和我溝通的那位女士還說如果我們覺得甲醛超標可以自己去找相關部門監測,到時候檢測結果如果得到萬科的認可再談下文。一副強勢的態度! 業主本來就是弱勢群體,現在萬科如此強勢,我們究竟該怎么辦!!!遇到這樣的情況,如何索賠是王道,欲哭無淚!!!萬科萬惡!!! 最后,我們希望萬科能按下進行賠償: 1. 房屋租賃損失 (1) 延期出租造成的房租損失。房租按1600/月計算,從2014-2-14日起算,預計至少15天,按800元計算。 2. 交通費損失 (1) 打車費。因房屋維修問題共跑萬科.金色領域3次,共計90元。 3. 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 (1) 水費。滲水大約從2014-2-5開始,因此從該日開始計算用水量,預計100元。 (2) 2月停車費。延期租賃房屋,必須在原小區再交車位租賃費,200/月。 (3) 房屋維修后屋內甲醛清除。格列衛康品牌,約200元。 (4) 2月物管費賠償。2014年2月份的物管費全額賠償,計250元。 4. 工作耽誤造成的損失 (1) 因房屋維修工作時間請假,導致工作被延誤,對工資及嘉獎造成損失,約500元。 5. 精神損失費 因出現該質量問題,花費大量時間精力維權,及原定房屋租賃的調解,共計損失約1000元。